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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贵州省农村信用社客户经理管理指引》,网格是以行政区划为基础,按照地理位置进行划分的单元格
根据《贵州省农村信用社普惠大走访工作指南》,开展线下走访应遵循认识客户、了解客户、管理维护客户、服务客户的过程。
根据《贵州省农村信用社普惠大走访工作指南》,普惠大走访的意义在于,通过普惠大走访的有效开展,主动上门服务,了解客户急难愁盼的问题,量身定制服务对策,最大限度满足客户金融服务需求,使农信社成为服务区域的金融联络员、农民群众的金融服务员、基层党建的金融助理员。
根据《贵州省农村信用社“黔农·农惠贷(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贷款管理办法(2023年版)》,“黔农·农惠贷”的贷款金额可以追加到10万元,且可享受财政贴息及纳入风险补偿范围。
根据《贵州省农村信用社“黔农·农惠贷(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贷款管理办法(2023年版)》,“黔农·农惠贷”贷款,可用于借款户发展生产和开展经营,不能用于结婚、建房、理财、购置家庭用品等非生产性支出,打你可以入股分红、转贷、指标交换等方式交由企业或其他组织使用。
根据《贵州省农村信用社小额(农户)贷款业务尽职免责管理指引(试行)》(黔农信办发〔2021〕328号),直接责任人是指行社参与小额贷款业务调查、审查、审批、合同签订、发放与支付、贷后管理、贷款处置等流程中直接办理业务的工作人员。
根据《贵州省农村信用社黔农村村通普惠金融服务点运营管理指导意见(暂行)》(黔农信办发〔2022〕6号),鼓励行社根据村村通服务点场所大小、业务效益,联络员管辖区域、工作难易度、市场潜力等情况,实施差异化激励管理。
根据《贵州省农村信用社农户贷款分类分级管理指导意见》(黔农信办发〔2022〕50号),深入贯彻落实贵州省农村信用社“十四五”规划,聚焦“规模增长、效益提升、结构优化”目标,紧扣 “一深三拓两稳”经营策略,坚守“支农支小”的市场定位,实现农户贷款扩面、提质。
根据《贵州省农村信用工程评定及管理办法》(贵改办发〔2019〕25号),村民小组更名、撤并为新的村民小组,各项指标达到本办法规定的,由乡镇农村信用工程建设领导小组提出申请,乡镇信用社对指标进行审核。
根据《贵州省农村信用工程评定及管理办法》(贵改办发〔2019〕25号),乡镇更名、撤并为新的乡镇,各项指标达到本办法规定的,由县农村信用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请,由省联社市(州)审计中心负责组织核查,合格的报告省联社批复,不合格的重新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