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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增加过滤器的过滤效应,可以通过人为将过滤器湿润后投入使
GB3847-2018标准中,加载减速法测量排放是否达标的评价指标分别是:80%VelMaxHP点最大轮边功率和光吸收系数k、100%Ve1MaxHP点光吸收系数k和NOx值。
有手动选择行驶模式功能的混合动力电动汽车应切换到最大燃料消耗模式进行测试,如无最大燃料消耗,则应切换到混合动力模式进行测试,若测试过程中发动机自动熄火自动切换到纯电模式,无须中止测试,可进行至测试结束。
OBD外检中要获取VIN、CALID、CVN等信息。其中CALID是指校准标识:CVN信息是指校准验证号。
GB3847-2018规定:加载减速法用尾气分析仪增加了NO₂测量评价指标和CO₂检查指标。
应在每次检测前对不透光烟度计进行0%和100%点的不透光度检查
对轻型车用底盘测功机,功率吸收单元应能够在70±1km/h下稳定吸收至少56kW的功率;对重型车用底盘测功机,功率吸收单元应能够在70±1km/h下稳定吸收至少240kW的功率。
加载减速数据采集过程中在每个检测点,在读数之前转鼓速度应至少稳定3s,光吸收系数k和NOx、发动机转速和轮边功率数据则需在转鼓速度稳定后读取10s内的算术平均值。
GB3847-2018规定:在功率扫描,特别是排放测试过程中,如果排气中CO₂的浓度低于4%,检测程序应中止,并提示“检测停止-排放数据异常,请检查取样管”。
GB3847-2018规定:在功率扫描过程中,转鼓的速度变化率每秒不得超过±2km/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