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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明确充电宝等含锂电池设备站车应急处置有关要求的通知》(客管〔2023〕83号)规定,锂电池起火时会释放大量烟雾和刺激性气体,处置人员应做好防护,应在口鼻处系好湿毛巾等。
《关于明确充电宝等含锂电池设备站车应急处置有关要求的通知》(客管〔2023〕83号)规定,如旅客含锂电池设备滑入座椅缝隙等处所,且无法取出时,严禁擅自改变坐席当前状态。
《关于明确充电宝等含锂电池设备站车应急处置有关要求的通知》(客管〔2023〕83号)规定,含锂电池设备着火时,禁止使用防爆毯、灭火毯等覆盖或包裹方式灭火。
电气化铁路及附近地区发生火灾时,如超过4米以上的,在未停电的情况下可以使用水浇,但严禁向带电部分的方向喷射,并保持水流与带电部分的距离在2米以上。
持有木棒、竹竿、彩旗等高长物件的行人通过电气化铁路道口时不准高举挥动,须将物件保持水平状态。
《上海铁路局客运车站站内作业车辆管理办法》(上铁客〔2016〕285号)规定,严禁在站内骑行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摩托车等非作业车辆。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客运人身安全实施细则》(上铁客[2023]7号)规定,高速铁路车站客运人员除线路保洁以及另有规定的应急处置等情况外,禁止上道作业。
根据《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劳动安全“八防”通用措施》(上铁安监〔2021〕193号)规定,学徒工、实习人员不准单独作业。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车务系统消防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客设函〔2023〕70号)规定,全体员工有权利制止禁烟场所(部位)吸烟行为,并有义务向旅客、货主、外来人员宣传禁烟限烟的相关规定。
《关于进一步规范安检查获锂电池类物品管理的通知》(客管〔2022〕3号)规定,锂电池具易自燃的特性,在短路、高温、挤压、撞击或产品质量缺陷情况下,易引发锂电池燃爆,引发火险火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