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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车设备发生故障时,车站值班员要严格执行(<--NRC-->)的程序。
凡在车站设置(<--NRC-->)的邻近营业线施工,均需在《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内进行登销记;
尽头线距车挡10m内线路、衔接安全线的道岔定位轨道电路区段、救援列车停留线、封存线路以及(<--NRC-->)的分路不良区段不纳入整治计划,其他轨道电路分路不良区段均应纳入整治范围。
临时限速时,车间(站)管理人员应在到达行车室以及命令执行完毕后撤岗前,使用行车室自动电话向(<--NRC-->)报告。
班前点名会由车间(站、班组)管理人员组织召开,根据(<--NRC-->)内容,逐项进行提醒、布置。
发生路外伤亡事故时,信息上报不及时,现场应急处置不当,不按规定提供相关资料,弄虚作假、隐瞒事故真相,违反调查纪律、不负责任等,导致事故损失(<--NRC-->)或(<--NRC-->)赔偿的,追究有关人员和部门的责任。
车间(站)到达路外伤亡事故现场后,及时了解事故现场情况,无论是事故现场人员死或伤,均须通知(<--NRC-->)现场进行救治,伤者安排车辆送往就近医院救治,死亡者由120急救中心出具(<--NRC-->)。
车间(站)值班领导接到路外事故报告后,应迅速启动车间(站)铁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其中合肥站区由运转车间负责,客运车间配合;合肥南站区由合肥南客运车间负责,运转车间合肥南高铁行车班组配合),负责(<--NRC-->)路外伤亡事故。
车站两端进站信号机(站界标或反向进站信号机)外方,属工务段管理。发生路外伤亡事故时,由集团公司(直属站)指定的(<--NRC-->)牵头处置和处理。
车站两端进站信号机(站界标或反向进站信号机)内方属(<--NRC-->)。发生路外伤亡事故列直属站路外伤亡事故件数,发生路外伤亡事故时,由(<--NRC-->)负责处置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