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贵州监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联社履职情况监管评价的通知》(贵金办发〔2024〕51号),成立省联社“两项评价”提升工程领导小组,由省联社( ),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面统筹部署、重大事项决策、定期调度、协调推进各项工作。下设省联社“两项评价”提升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内控合规部,负责统筹推进并督导相关部门按照领导小组要求落实“两项评价”各项工作。
答案解析
相关题目
根据《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7第2号),如客户为外国政要,金融机构为其开立账户( )经高级管理层的批准。
根据《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7第2号),金融机构应当按照安全、准确、完整、保密的原则,妥善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确保能足以重现每项交易,以提供( )所需的信息。
根据《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7第2号),金融机构应当勤勉尽责,建立健全和执行客户身份识别制度,遵循“了解你的客户”的原则,针对具有不同洗钱或者恐怖融资风险特征的客户、业务关系或者交易,采取相应的措施( )。
根据《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6〕第3号),金融机构应当在大额交易发生之日起( )以电子方式提交大额交易报告。
根据《贵州省农村信用社制度后评价及“废改立释”操作规程》(黔农信办发〔2020〕202号),具有下列情形的制度应当废止:( )、( )、( )、( )。
根据《贵州省农村信用社制度后评价及“废改立释”操作规程》(黔农信办发〔2020〕202号),具有下列情形的制度应当进行修订:( )、( )、( )、制度试行或暂行期届满,需要转化为正式制度的、具有其他需修订情形等。
根据《贵州省农村信用社员工实名举报奖励办法(试行)》(黔农信办发〔2020〕264号),实名举报是指举报人使用真实姓名,并提供可联系的方式,通过( )、( )、传真、( )、( )等形式,对系统内违反党纪党规、国家法律、金融法规、监管规定和内部规章等的人员或行为进行检举控告。
根据《贵州省农村信用社员工实名举报奖励办法(试行)》(黔农信办发〔2020〕264号),受奖励的举报人应自接到通知之日起( )内领取奖励,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
根据《贵州省农村信用社员工实名举报奖励办法(试行)》(黔农信办发〔2020〕264号),员工实名举报奖励遵循依纪依法、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保密守信的原则,以案件查结后的最终认定作为奖励标准,实行( )。
根据《贵州省农村信用社行社员工违规行为积分管理指引》(黔农信办发〔2020〕472号),违规积分管理应遵循( )、( )、( )、( )相结合的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