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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贵州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两项评价”提升工程(2022—2025年)实施方案》(黔农信办发〔2022〕101号,人行综合评价是中国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对金融机构执行国家金融法律法规、人民银行政策规定、国家外汇管理规定和落实人民银行金融管理与服务要求等情况的综合评价,是人民银行在金融服务、( )等方面对金融机构差异化管理的主要依据。
根据《贵州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两项评价”提升工程(2022—2025年)实施方案》(黔农信办发〔2022〕101号),监管履职评价是中国银保监会对省联社( )、落实监管要求的综合评估,是中国银保监会进一步规范省联社履职行为、强化服务功能的重要抓手。
根据《省联社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农村信用社洗钱风险预警及处置规程的通知》(黔农信办发〔2020〕149号),行社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收到提交的洗钱风险信息或自身发现的洗钱风险信息后,应( )。
根据《省联社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农村信用社客户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等级划分及分类管理办法(2021版)的通知》(黔农信办发〔2021〕349号),对于具有下列( )情形之一的客户,各行社可直接将 其洗钱风险等级确定为最高,无需逐一对照指标体系进行评级。
根据《省联社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农村信用社客户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等级划分及分类管理办法(2021版)的通知》(黔农信办发〔2021〕349号),本办法所称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划分,是指根据客户尽职调查情况,按照客户特征,充分考虑( )等涉嫌洗钱风险要素情况,通过人工识别、分析、判断等方式,在贵州省农村信用社反洗钱监测分析系统中将客户划分为不同洗钱风险等级,并持续根据客 户身份、交易、行为等风险特征的变化情况,对等级适时调整的工作。
根据《省联社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农村信用社反洗钱名单管理操作规程的通知》(黔农信办发〔2020〕473号),反洗钱名单措施包括( )。
根据《省联社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农村信用社反恐怖融资和涉恐资产冻结管理办法的通知》(黔农信办发〔2019〕9号),各行社在办理业务时或办理业务后,发现或者有合理理由怀疑客户或者其交易对手与( )相关的,应当立即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提交可疑交易报告并中止业务关系。
根据《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7第2号),金融机构应当按照安全、准确、完整、保密的原则,妥善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确保能足以重现每项交易,以提供( )所需的信息。
根据《贵州省农村信用社制度后评价及“废改立释”操作规程》(黔农信办发〔2020〕202号),具有下列情形的制度应当废止:( )、( )、( )、( )。
根据《贵州省农村信用社员工实名举报奖励办法(试行)》(黔农信办发〔2020〕264号),实名举报是指举报人使用真实姓名,并提供可联系的方式,通过( )、( )、传真、( )、( )等形式,对系统内违反党纪党规、国家法律、金融法规、监管规定和内部规章等的人员或行为进行检举控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