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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防洪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上铁工〔2018〕289号)规定:根据水害死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包括抢修费、复旧费及运营收入损失)以及中断行车时间等将铁路防洪应急响应分为Ⅰ级、Ⅱ级。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防洪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上铁工〔2018〕289号)规定:各车站接到机车、列车乘务员或工务人员危及行车安全的报告后,不得盲目放行列车,应立即报告值班干部,封锁区间,并通知工务车间主任或工长迅速赶赴现场检查处理,经确认符合放行列车条件方可开通区间。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防洪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上铁工〔2018〕289号)规定:工务巡守人员和机车、列车乘务人员一旦发现水害险情,必须采取有效果断措施,并及时报告车站或调度所。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防洪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上铁工〔2018〕289号)规定:优先安排运力为国家重大抗灾、救灾活动提供运输保障。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防洪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上铁工〔2018〕289号)规定:水害抢险要全力以赴,以最快的速度抢救人员再恢复通车,同时加快抢险,抢修方案要在确保行车安全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缩短断道时间,并兼顾将来复旧工程的施工条件。
《上海铁路局防御台风应急预案》(上铁工〔2014〕402号)规定:气象部门预报风力≥10级时,高铁列车禁止进入10级风圈内。
《上海铁路局防御台风应急预案》(上铁工〔2014〕402号)规定:防台Ⅰ级应急响应启动条件是,12小时内可能受台风影响, 管内铁路辖区或临近地区平均风力达10级以上,或者阵风12级以上并可能持续,达到发布台风红色预警的标准。
《上海铁路局防御台风应急预案》(上铁工〔2014〕402号)规定:根据台风预警信息,同时依次启动Ⅲ、Ⅱ、Ⅰ级应急响应。
《上海铁路局防御台风应急预案》(上铁工〔2014〕402号)规定:黄色预警:24~36小时内可能受台风影响,沿海或者陆地平均风力达7级以上,或者阵风10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上海铁路局防御台风应急预案》(上铁工〔2014〕402号)规定:台风预警分为黄色、红色2个等级,分别代表台风影响的程度为较重、严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