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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公布<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售票组织管理办法>的通知》(上铁客〔2018〕5号)规定,车站可采取优先集中受理、预售期提前、各渠道同步发售等措施尽量满足学生购票需求,方便学生购票。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公布<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售票组织管理办法>的通知》(上铁客〔2018〕5号)规定,人工调整是指在现有的售票组织策略基础上, 根据客流异常波动、重点运输等需要,通过对列车的限售以远站、席位复用、票额共用、席位预分、票额用途等进行人工干预,实现票额充分利用的过程。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公布<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售票组织管理办法>的通知》(上铁客〔2018〕5号)规定,管内列车原则上采用共用、复用方式进行售票组织,但运行距离较短的管内列车采用模糊预分。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公布<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售票组织管理办法>的通知》(上铁客〔2018〕5号)规定,票额共用是指在设定的时间内指定车站的公用票额被列车运行径路后方多个车站共享,并实现按照旅客需求选择票面乘车站的售票组织方式。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公布<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售票组织管理办法>的通知》(上铁客〔2018〕5号)规定,列车数据是与列车运行图相关,根据运营要求不断变化的一系列数据。原则上由始发集团公司负责管理和维护,车站对相关数据负责检查、核对。
《上海铁路局关于公布〈上海铁路局铁路乘意险实施细则〉的通知》(上铁客〔2016〕139号)规定,如旅客未携带发票,则窗口不能为其办理退保手续。
《上海铁路局关于公布〈上海铁路局铁路乘意险实施细则〉的通知》(上铁客〔2016〕138号)规定,在车站售票窗口单独购买乘意险时,只能凭旅客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上海铁路局关于公布〈上海铁路局铁路乘意险实施细则〉的通知》(上铁客〔2016〕138号)规定,退保后收回的发票应统一保管,并按旬上缴集团公司收入部门。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公布<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电话订票组织管理办法>的通知》(上铁客〔2017〕458号)规定,电话订票实行全路通订通取,即全国所有车站售票窗口、自动售取票机和铁路客票代售点均可办理电话订票取票业务。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公布<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电话订票组织管理办法>的通知》(上铁客〔2017〕458号)规定,旅客取票时,一个订单号内的车票必须一次性制出,不得分批制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