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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高速铁路客运非正常情况应急处置办法》(上铁客〔2018〕355号)规定,发生旅客人身伤害时,站车工作人员应第一时间到场查看旅客伤害情况,立即报告客运值班员、列车长和公安机关,影响线路安全、列车正常运行时,应第一时间通知有关车站(列车调度员)和客运调度。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高速铁路客运非正常情况应急处置办法》(上铁客〔2018〕355号)规定,动车组列车大面积晚点时,车站要加强对有关通道、候车室、站台、天桥、地道等相关安全关键的控制,防止因旅客大量滞留,发生挤伤、踩踏事件。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高速铁路客运非正常情况应急处置办法》(上铁客〔2018〕355号)规定,得到列车晚点信息后,车站要立即与集团公司客运部联系,合理控制相关列车剩余票额,做好旅客改签、退票工作。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高速铁路客运非正常情况应急处置办法》(上铁客〔2018〕355号)规定,车站发生火灾或爆炸时,车站工作人员要协助公安人员维持现场秩序,保护事故现场。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高速铁路客运非正常情况应急处置办法》(上铁客〔2018〕355号)规定,在车站内组织旅客换乘热备动车组时,因临时更换车底定员小于原车底,导致部分旅客无席位调整时,应提前向旅客说明情况,引导旅客办理改签或退票,做好坚持旅行旅客的站车交接工作。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高速铁路客运非正常情况应急处置办法》(上铁客〔2018〕355号)规定,在车站内组织旅客换乘热备动车组时,站、车应加强配合,共同做好旅客的宣传引导、席位安排、服务等工作,尽量满足旅客的合理需求。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非正常行车应急处置办法》(上铁运〔2018〕137号)规定:21:00以后发生动车组故障需出动热备动车组时,可利用邻近车站内折返的动车组替代热备动车组出动。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非正常行车应急处置办法》(上铁运〔2018〕137号)规定:发车前候车室与站台客运人员要加强互控联系,防止旅客强行上车。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旅客服务系统应急处置预案》(上铁客〔2018〕383号)规定:由于设备故障或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大范围停运或大面积晚点,造成旅服系统业务非正常运行,影响旅客运输组织,是Ⅱ级应急响应。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旅客服务系统应急处置预案》(上铁客〔2018〕383号)规定:在总公司统一领导下,集团公司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职责、权限和本预案的规定,共同做好旅服系统发生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情况下的应急处置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