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题目
《非正常行车第四十四项 直供电列车机车发生故障时处置程序》在列车始发站或机车换挂站,直供电机车发生故障时应更换机车,无直供电机车时,机车可在换挂站直通,机车乘务员换乘。
《非正常行车第四十五项 担当动车组救援作业程序》:CRH3型动车组重联无动力回送限速120km/h。
《非正常行车第四十五项 担当动车组救援作业程序》:动车组一般情况下不得通过半径小于250m的曲线,通过曲线半径为300m曲线时,限速35Km/h;通过半径为250m的曲线时,须限速30km/h;
《非正常行车第四十五项 担当动车组救援作业程序》:动车组统型过渡车钩连挂有关规定:(1)连挂后,须确认机车车钩和机车过渡车钩模块中心水平线高度差不超过50mm,如超限,调整过渡车钩高度。
《非正常行车第四十五项 担当动车组救援作业程序》:动车组无动力回送途中通过连挂端驾驶台电压表确认直流电压不低于84V。
《防止机车发生热轴安全措施》: 机车运行中,乘务员应随时注意观察“机车轴承温度监测报警装置”中各测点温度值和报警提示,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客列尾装置作业安全措施》: 旅客列车运行至个别地段,CIR设备与客车列尾装置主机短暂中断连接时,司机如需确认尾部风压,应通知车辆乘务员在尾部核对风压;连接恢复后,司机恢复客车列尾装置正常使用,并及时通知车辆乘务员不再人工核对风压。
《客列尾装置作业安全措施》:列车出发后,司机择机重新进行与客车列尾装置主机的连接,建立连接关系成功后,恢复客车列尾装置正常使用,并及时通知车辆乘务员不再人工核对风压。超过一个区间仍不能建立连接时,按客车列尾装置故障办理。
《客列尾装置作业安全措施》: 客车列尾装置异常无法使用时,司机应及时通知车辆乘务员按规定核对风压,维持运行,并报告车站值班员或列车调度员。
《客列尾装置作业安全措施》: 遇紧急情况需列尾装置辅助排风制动时,司机应按压列尾排风按键控制客车列尾装置主机排风制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