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题目
《调车作业安全》 《行规》第43条 严禁带有乘坐旅客的车辆进行本列以外的调车作业。调动乘坐旅客的车辆时,两端车门必须锁闭,由值乘列车乘务员监护车内旅客安全。
《调车作业安全》 《行规》第43条 调动旅客列车车底须连结全部制动软管,并进行简略试验。在停有专包列车车底的线路上,除进行本列车的摘挂作业外,可以以低于3km/h的速度进行其他调车作业。
《调车作业安全》 《行规》第41条 同一线路两端相对方向同时调车作业的规定:在同一空线两端禁止相对方向同时溜放、同时推进(含单机运行)或一端溜放一端推进(不含单机运行)。
《调车作业安全》 《行规》第34条 在站内与站外为同向坡度的线路上,向下坡方向溜放车辆时,除有能防止溜入正线的设备外,须在该线下坡方向警冲标内方适当地点,事先做好防溜措施。
《调车作业安全》 《行规》第33条 机车前后挂有车辆时,速度低于5km/h时,可以溜放。
《调车作业安全》 《行规》第32条 瞭望距离不足100m的作业限制:装有机车信号的调车机,应以机车信号显示为依据,同时监视地面信号显示情况。设有站场无线电话的车站,车站调度员(调车区长)或车站值班员、调车长、连结员、制动员、司机之间要充分利用无线电话,随时加强联系。
《调车作业安全》 《行规》第32条 瞭望距离不足100m的作业限制:专用线取送调车作业时,无论牵引或推进运行应全部(或部分按比例)接通软管,并适当掌握速度,保证遇到障碍能及时停车。越区作业在未了解情况以前不准实行溜放调车。
《调车作业安全》 《行规》第32条 瞭望距离不足100m的作业限制:平面调车只限单钩溜放,变更计划运行速度较低(<3km/h)时,可以不停轮传达。
《调车作业安全》 《行规》第29条 有扳道员或设有调车信号机时,调车指挥人的起动信号表示进路开通。无扳道员或调车信号,调车指挥人不能确认道岔开通位置时,应通知司机在经由道岔前停车,调车指挥人确认道岔开通后再给起动信号。可省略“要道还道”制度。
《调车作业安全》 《行规》第29条 机车车列压道岔牵出或推进运行时(压着进路上的全部道岔时除外),可省略“要道还道”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