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题目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客运处关于公布《客运站车音视频记录仪管理办法》的通知)客管函〔2018〕240号规定:对涉及站车安全、站车交接分歧、旅客投诉的,音视频内容保存期限一般应不少于360天。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客运处关于公布《客运站车音视频记录仪管理办法》的通知)客管函〔2018〕239号规定:对乘务时间较长,电池续航能力不能满足岗位摄录要求的,客运乘务单位应增配备用音视频记录仪或备用电池。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客运处关于公布《客运站车音视频记录仪管理办法》的通知)客管函〔2018〕238号规定:新采购的音视频记录仪应符合上述技术要求,售后服务应满足2年免费整机(含配件)保修服务。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客运处关于公布《客运站车音视频记录仪管理办法》的通知)客管函〔2018〕237号规定:禁止使用音视频记录仪拍摄与工作无关的内容。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客运处关于公布《客运站车音视频记录仪管理办法》的通知)客管函〔2018〕236号规定:客运车站主要在站台接发车、上水作业、网格化巡视、应急处置和处理旅客投诉、旅客失信行为、旅客伤害时取证等情景开启使用。
上海铁路局关于重新公布《上海铁路局运输收入票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上铁收 [2017]576号)规定,按规定经集团公司客货主管部门批准的代理铁路车票销售或行包、货物托运业务的处所(以下简称代售代办点),由申报开办代理业务的代售点代办点直接负责按规定办理票据请领手续。
上海铁路局关于重新公布《上海铁路局运输收入票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上铁收 [2017]576号)规定,按规定经集团公司客货主管部门批准的代理铁路车票销售或行包、货物托运业务的处所(以下简称代售代办点),由申报开办代理业务的代售点代办点管理站(以下简称联网站)负责按规定办理票据请领手续。
上海铁路局关于重新公布《上海铁路局运输收入票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上铁收[2017]576号)规定,账簿记录发生差错时,不准涂改、挖补、刮擦或用药水消除字迹,不得重新抄写,应将错误的文字或数字划双红线注销,但必须使原有字迹仍清晰可辨认,然后在划线上方填写更正文字或数字,并由记账人员在更正处盖章。
上海铁路局关于重新公布《上海铁路局运输收入票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上铁收[2017]576号)规定,票据库钥匙由管库人员保管,作为公用。
上海铁路局关于重新公布《上海铁路局运输收入票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上铁收[2017]576号)规定,票据库内严禁吸烟,禁止有明火,但可使用大功率电器;不准存放与票据无关的其他物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