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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税务总局、省税务局大数据分析发现,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存在涉嫌虚开、未按规定缴纳消费税等情形,列入异常凭证范围。尚未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暂不允许抵扣。已经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除另有规定外,一律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对虚开发票涉嫌对象进行询问时,可以在被询问人办公场所、税务机关办公场所或者其他合适的场所进行。检查人员一律制作并向被询问人送达《询问通知书》。()
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根据现行税收政策规定,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减半征收教育费附加。
自2016年2月1日起,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这一优惠政策仅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
2020年2月,某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已依法享受了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根据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相关规定,仍可叠加享受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地方教育附加的优惠政策。
某旅店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月申报缴纳增值税,2020年3月实现不含税销售收入8万元,当月无抵扣的进项税额,根据现行税收政策规定,该旅店当月应缴纳教育费附加144元。
某公司于2020年3月将购买的一批口罩和消毒用品,直接向当地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可以免征相应的增值税及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某公司经营的业务适用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根据教育费附加现行规定,增值税退税的同时,教育费附加可一并退还。
根据教育费附加现行规定,经税务机关正式审核批准的当期免抵的增值税税额,同时免征教育费附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