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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H2、CRH380A/AL型动车组坡道起车操纵:制动手柄置于B4级及以上,将牵引手柄置于6级及以上,快速将制动手柄置于运行位。
CRH1A/B/E型动车组在动车段(所)、车站、客整所、存车场非出发端(双组重联为端部司机室非出发端)检查作业时;动车组运用状态技术交接簿(单)”注明已检修(一级、二级检修后)的动车组,不进行车辆制动试验。
CRH1、CRH380D型动车组坡道起车操纵:主手柄由制动区推至牵引区,应在0位稍作停留,防止发生牵引封锁。
CRH1、CRH380D型动车组坡道起车操纵:缓解保持制动,使用恒速[000]模式开车。
CRH1、CRH380D型动车组坡道起车操纵:恒速[000]模式加载时,目标速度必须设定在10km/h以上。
CR400BF、CR400BF-A/B/G/S/Z/BS/AZ/BZ/GZ型动车组在车辆制动试验时须在左侧HMI屏进行,确认停放施加指示灯亮。
CR400AF/BF、CR300AF/BF型动车组坡道起车操纵:不得缓解保持制动,使用级位模式开车。
CR400AF/BF、CR300AF/BF系列动车组应急处置过程中,当某个车厢制动故障时,在已确认故障点但无法修复而采用制动切除等方式进行处置后,若进行制动试验,试验过程中如诊断出相关故障,不可继续进行其他试验。
CR400AF/BF、CR300AF/BF系列动车组车辆制动试验时,空气制动可用性丢失,可进行简略制动试验尝试恢复;若无法恢复,进行短制动试验(具体操作同全部制动试验)。
设有调车防护系统的动车段(所)调车作业时,未将ATP 转入 C2 级调车模式,不得进行调车作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