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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联社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农村信用社反洗钱监测分析系统管理操作规程的通知》(黔农信办发〔2021〕189号),各系统用户在使用反洗钱系统时,应自觉遵守本规程及反洗钱信息保密规定。
根据《省联社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农村信用社反洗钱监测分析系统管理操作规程的通知》(黔农信办发〔2021〕189号),各系统用户必须在首次登录当天, 及时修改登录密码(初始密码为“000000”),密码至少为6位, 不得设置为纯数字,在后续使用中至少( )更换一次。
根据《省联社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农村信用社反洗钱监测分析系统管理操作规程的通知》(黔农信办发〔2021〕189号),反洗钱系统实行“一人一号一密码”,由用户本人对自己的登录密码进行保管,可以将用户号、登录密码转借或泄露给他人。
根据《省联社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农村信用社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协查操作规程的通知》(黔农信办发〔2021〕188号),协查档案调阅或人员离岗时应做好登记和交接,防止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等缺失、损毁,防止泄露客户身份信息、交易信息以及协查相关信息等。
根据《省联社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农村信用社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协查操作规程的通知》(黔农信办发〔2021〕188号),各协查机构( )向与反洗钱协查工作流 程无关的机构或人员透露反洗钱协查信息,在确保反洗钱协查工 作质量的前提下应尽可能减少反洗钱协查工作环节和知悉范围。
根据《省联社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农村信用社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协查操作规程的通知》(黔农信办发〔2021〕188号),反洗钱协查是指省联社或各行社按照监管要求和相关规定,协助、配合有权机关、监管机构或其他机构,提供客户信息、交易信息及尽职调查资料等履行反洗钱义务的工作。
根据《省联社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农村信用社反洗钱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黔农信办发〔2020〕446号),省联社和各行社绩效考核的组织机构,应将涉及反洗钱工作的( )的反洗钱工作履职情况纳入绩效考核范围,建立奖惩机制。
根据《关于印发贵州省农村信用社反洗钱工作队伍管理实施细则(2023版)的通知》(黔农信合规〔2023〕27号),各行社在调整反洗钱专职岗位人员时,应确保在调整后所有反洗钱专职岗位人员在岗的平均工作年限不低于( )。
根据《关于印发贵州省农村信用社反洗钱工作队伍管理实施细则(2023版)的通知》(黔农信合规〔2023〕27号),各行社拟任反洗钱专职岗位人员应( )。
根据《关于印发贵州省农村信用社反洗钱工作队伍管理实施细则(2023版)的通知》(黔农信合规〔2023〕27号),行社资源池中,除专职人员外,后备人员不得少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