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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贵州监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联社履职情况监管评价的通知》(贵金办发〔2024〕51号),成立省联社“两项评价”提升工程领导小组,由省联社( ),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面统筹部署、重大事项决策、定期调度、协调推进各项工作。下设省联社“两项评价”提升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内控合规部,负责统筹推进并督导相关部门按照领导小组要求落实“两项评价”各项工作。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贵州监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联社履职情况监管评价的通知》(贵金办发〔2024〕51号),将“两项评价”提升工程上升到引领贵州农信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高度,纳入省联社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坚持( ),切实将“两项评价”要求前置到、渗透到经营管理的全过程,进一步加强规范履职,强化行业管理指导质效,切实防范化解风险,为推动贵州农信持续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根据《贵州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两项评价”提升工程(2022—2025年)实施方案》(黔农信办发〔2022〕101号),对标评价要求,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制定各部门对接的监管部门处(科)室和监管联络员工作事项清单,各部门加强与监管部门沟通汇报工作情况的频度和深度,每( )拜访监管部门不少于一次,准确理解和领会监管要求,全面及时准确展示省联社“两项评价”各项成果,并根据监管要求及时调整完善提升相关工作事项。
根据《贵州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两项评价”提升工程(2022—2025年)实施方案》(黔农信办发〔2022〕101号),领导小组办公室按( )收集各责任部门“两项评价”任务清单和问题整改推进情况,严格把关、认真审核,实行销号管理,对各责任部门任务清单落实情况、问题整改进度及成效全程跟踪检视、监测,在日常监测中发现工作推进缓慢、监管部门反馈的存在问题或评价指标可能影响评价结果的,及时下发风险预警,提醒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整改。
根据《贵州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两项评价”提升工程(2022—2025年)实施方案》(黔农信办发〔2022〕101号),各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汇报“两项评价”工作推进、( )等情况,系统推进“两项评价”各项工作管理落实情况,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
根据《贵州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两项评价”提升工程(2022—2025年)实施方案》(黔农信办发〔2022〕101号),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收集汇总各责任部门沟通拜访监管部门对应处室情况,并定期拜访监管部门相关处室,对各责任部门与监管沟通汇报、问题整改情况等进行跟踪评价。
根据《贵州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两项评价”提升工程(2022—2025年)实施方案》(黔农信办发〔2022〕101号),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两项评价”提升工作机制,加强对“两项评级”提升规划落实情况的跟踪督办。各牵头责任部门按月跟踪调度各相关评价指标的提升进度,督促配合责任部门切实做好指标评分提升,各牵头责任部门按照《省联社“两项评价”日常工作一览表》报送要求,及时报送。
根据《贵州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两项评价”提升工程(2022—2025年)实施方案(黔农信办发〔2022〕101号),省联社“两项评价”提升工程领导小组执行组长按( )召开调度会议,执行副组长按月推进调度,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任务清单落实情况、问题整改进度和存在的问题.
根据《贵州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两项评价”提升工程(2022—2025年)实施方案》(黔农信办发〔2022〕101号),人行综合评价提升内容重点包括政务服务、货币信贷、金融稳定、金融统计、会计财务、支付结算、金融科技、货币发行、国库、绿色金融、征信管理、反洗钱、金融消保、会计核算、清算服务15个重点领域、( )个评价要素和267个评价指标,具体评价内容以监管部门当年发布为准。
根据《贵州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两项评价”提升工程(2022—2025年)实施方案》(黔农信办发〔2022〕101号),监管履职评价提升内容重点包括内部治理、改革发展、风险防控、行业服务、落实监管要求等5个重点领域、( )个评价要素和162个评价指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