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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机安规 “总则-一般电气安全注意事项” 3.5.8条规定,发现有人触电,应报告领导后才可以切断电源,使触电人脱离电源并急救。
热机安规 “总则-一般电气安全注意事项” 3.5.7条规定,厂房内应合理布置检修电源箱。电源箱箱体接地良好,接地、接零标志清晰,分级配置漏电保安器,宜采用插座式接线方式,方便使用。
热机安规 “总则-一般电气安全注意事项” 3.5.6条规定,敷设临时低压电源线路,应使用绝缘导线。架空高度室内应大于3m,室外大于4m,跨越道路大于6m。严禁将导线缠绕在护栏、管道及脚手架上。
热机安规 “总则-一般电气安全注意事项” 3.5.5条规定,电源开关外壳和电线绝缘有破损不完整或带电部分外露时,应立即自行修好,否则不准使用。不准使用破损的电源插头插座。
热机安规 “总则-一般电气安全注意事项” 3.5.2条规定,任何电气设备上的标示牌,除原来放置人员或负责的运行值班人员外,其他任何人员不准移动。
热机安规 “总则-一般电气安全注意事项” 3.5.1条规定,只有用于现场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有良好的接地装置。使用中不应将接地装置拆除或对其进行任何工作。
热机安规 “总则-设备的维护” 3.4.7条规定,设备异常运行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时,应尽可能维持设备运行。在停止运行前除必要的运行、维护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准接近该设备或在该设备附近逗留。
热机安规 “总则-设备的维护” 3.4.6条规定,应避免靠近和长时间的停留在可能受到烫伤的地方,例如:汽、水、燃油管道的法兰盘、阀门附近;煤粉系统和锅炉烟道的人孔及检查孔和防爆门、安全门附近;除氧器、热交换器、汽包的水位计以及捞渣机等处。如因工作需要,必须长时间停留时,应做好安全措施。
热机安规 “总则-设备的维护” 3.4.5条规定,禁止在栏杆上、管道上、靠背轮上、安全罩上或运行中设备的轴承上行走和坐、立,如必需在管道上坐、立才能工作时,必须做好安全措施。
热机安规 “总则-设备的维护” 3.4.2条规定,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可以在转动中的机器上装卸和校正皮带,或直接用手往皮带上撒松香等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