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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铁集团客运部关于12306网站新增业务办理事项的通知》(客营电【2021】15号)规定遇动车组始发前车底置换导致部分旅客在已购有效电子客票乘车区间使用的席位由高等级调整为低等级办理退差时,列车工作人员通过站车交互程序完成"换座退差"流程操作,编制纸质客运记录,并依据客运记录办理退差手续。
《国铁集团客运部关于12306网站新增业务办理事项的通知》(客营电【2021】15号)规定遇动车组始发前车底置换,始发站不需向相关列车递交纸质席位置换通知单。
《铁路定期票、计次票管理办法》(铁客[2020]200号)规定自产品启用之日起至有效期结束后30天内 (含当天),可凭购买产品时所使用的乘车人有效身份证件,到产品指定发到站换取报销凭证。
《铁路定期票、计次票管理办法》(铁客[2020]200号)规定产品仅限乘车人本人使用,不能转让或共用。
《铁路定期票、计次票管理办法》(铁客[2020]200号)规定计次票产品无剩余乘车次数的,视为产品有效期结束。
《铁路定期票、计次票管理办法》(铁客[2020]200号)规定自购买产品之日起至产品有效期结束前,乘车人可持购买产品时所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在产品指定发站通过实名制验证进站乘车。
《铁路定期票、计次票管理办法》(铁客[2020]200号)规定持定期票、计次票旅客乘车时,已预约席位的,检票上车后乘坐预约席位;未预约席位的,检票时自动从剩余席位中分配席位,席位信息短信推送至乘车人预留手机号;无剩余席位的,可乘车但是无席位。
《铁路定期票、计次票管理办法》(铁客[2020]200号)规定如持定期票、计次票的乘车人持有多个所检车次停靠区间的不同产品,乘车人可选择相应产品的乘车二维码检票乘车,或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人工检票口选择相应产品检票乘车。
《铁路定期票、计次票管理办法》(铁客[2020]200号)规定列车工作人员查验车票,发现持定期票、计次票的乘车人无进站检票记录时,确认乘车人所持产品无效的,按规定补票。
《铁路定期票、计次票管理办法》(铁客[2020]200号)规定旅客发送量按旅客乘车次数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