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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构成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章规定了"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相关条款。**( )**
买卖居民身份证的,构成买卖身份证件罪。**( )**
张某编造某市政府即将限制本地机动车号牌的虚假信息,在互联网上散布,造成市民在多处哄抢机动车,并发生打斗,严重扰乱公共秩序。张某构成寻衅滋事罪。**( )**
毒品的数量以查证属实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的数量计算,并以纯度折算。**( )**
洪某向张某拨打诈骗电话后,张某信以为真,又给洪某回拨了电话,二人反复通话累计5次。洪某拨打诈骗电话次数应当认定为2次。**( )**
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按组织考试作弊罪论处。**( )**
钟某在其微信朋友圈发布贩卖毒品信息,共贩卖海洛因30克。钟某的行为构成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 )**
容留近亲属吸食、注射毒品,情节轻微的,一律不作为犯罪处理。**( )**
【问题一】胡某某的行为构成了间接故意杀人罪。根据刑法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问题二】本案中公安机关主持刑事和解是不符合新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由于本案中胡某某故意杀人并造成了死亡后果,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上,因此不符合刑事和解的法律规定。【问题三】不正确。根据新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不能直接作出不立案的处理决定。【问题四】胡某某的做法是违法的,其违反了新刑事诉讼法有关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通信的规定。虽然辩护律师可以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但本案中胡某某会见四名律师时并未聘请他们担任自己的辩护人,因此会见仍需经过执行机关批准。【问题五】不符合公安部的规定。公安机关决定监视居住的,由犯罪嫌疑人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所在地的派出所执行。【问题六】可以。本案中胡某某尽管是未成年人,但其构成了故意杀人罪,造成了较为严重的社会后果,在监视居住期间为了逃避侦查而潜逃,说明其仍具有主观恶性,没有悔罪表现,可以适用逮捕措施,以保障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问题七】人民法院的做法是合法的。根据新刑事诉讼法规定,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十八周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本案中胡某某潜逃4年后被抓获归案并被审判,审判时其已经年满18周岁,因此可以公开审理。###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 判断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