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6.军人使用国际互联网,需管控个人网络行为:(一)不得登录非法网站,不得浏览有( )的网页;(二)不得在国际互联网上谈论、发布、传播、泄露涉密和敏感信息;(三)不得在国际互联网开办网站(频道)、客户端和手机报,以及违规注册公众账号、应用号等各类新媒体账号;(四)不得使用部队番号、代号和军人身份申请手机号码、注册微信等社交媒体账号,以及建立QQ群、微信群、微博群等网络社群;(五)不得在网络购物、邮寄物品、使用共享交通工具等需要填写单位、身份等信息时,使用军人身份和涉及军事秘密的部队番号等信息;(六)不得沉迷于网络游戏、网络打赏,不得违规进行网络直播;(七)不得参与网络赌博、非法网贷、网上不正当交往等违纪违法活动。
答案解析
相关知识点:
军人上网管行为,政治问题不触碰
相关题目
174.处分的影响期:(一)警告,6个月;(二)严重警告,9个月;(三)记过,12个月;(四)记大过,18个月;(五)义务兵降衔,18个月;(六)军士降衔,24个月;(七)军官降级、降衔(职),( )个月。
17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分:有几条:( )条。(一)因故意违纪受到处分后,在本条令规定的处分影响期内又因故意违纪应当受到处分,或者又被发现其受处分前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处分;(二)隐瞒或者拒不承认违纪事实,以及伪造、销毁、藏匿证据;(三)在共同违反纪律中起主要作用;(四)共同违反纪律中胁迫、教唆他人违反纪律;(五)包庇共同违反纪律人员,或者阻止他人检举、交代违纪事实、提供证据;(六)其他干扰、妨碍查处违纪行为的情形。
17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分:有几条:( )(一)主动交代违纪事实,或者主动退还违纪违法所得;(二)主动检举共同违反纪律中他人的违纪违法事实,并经查证属实;(三)主动挽回损失和影响,或者积极阻止危害后果发生、发展;(四)过失违反纪律;(五)共同违反纪律中被胁迫或者被教唆;(六)其他立功表现。符合本条令规定的开除军籍情形的,不适用前款减轻处分的规定。
171.加重处分:是指在本条令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外,加重一档给予( )。
170.减轻处分:是指在本条令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外,减轻一档给予( )。
169.从重处分:是指在本条令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内,给予较重的( )。
168.从轻处分:是指在本条令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内,给予较轻的( )。
167.共同违反纪律:是指( )人以上共同故意违反纪律。
166.过失违反纪律: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国家、人民或者军队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 )违反纪律。
165.故意违反纪律: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国家、人民或者军队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是( )违反纪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