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5.军队单位和军人使用国际互联网,应当遵守下列( )规定:(一)不得将涉密计算机联接国际互联网;(二)不得在涉密计算机上安装、使用无线上网卡;(三)不得开通涉密计算机红外、蓝牙等无线联接、传递功能;(四)不得将使用无线上网卡的私人计算机和具有无线联网功能的可穿戴设备带入涉密场所;(五)不得在联接国际互联网的计算机上使用涉密或者曾经涉密的移动存储载体;(六)不得在联接国际互联网的计算机上存储、处理或者传递涉密信息;(七)不得在联接国际互联网的计算机上存储显示军人身份的信息;(八)不得将计算机在军队内部网络和国际互联网之间交叉联接;(九)不得将存储载体在涉密计算机和联接国际互联网的计算机之间交叉使用。
答案解析
相关知识点:
军网使用守规定,九条准则要牢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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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5.对被除名的义务兵有何规定:对被( )的义务兵,取消其军衔,原有职务自然撤销,不得享受国家对退役军人的优待。
174.处分的影响期:(一)警告,6个月;(二)严重警告,9个月;(三)记过,12个月;(四)记大过,18个月;(五)义务兵降衔,18个月;(六)军士降衔,24个月;(七)军官降级、降衔(职),( )个月。
17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分:有几条:( )条。(一)因故意违纪受到处分后,在本条令规定的处分影响期内又因故意违纪应当受到处分,或者又被发现其受处分前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处分;(二)隐瞒或者拒不承认违纪事实,以及伪造、销毁、藏匿证据;(三)在共同违反纪律中起主要作用;(四)共同违反纪律中胁迫、教唆他人违反纪律;(五)包庇共同违反纪律人员,或者阻止他人检举、交代违纪事实、提供证据;(六)其他干扰、妨碍查处违纪行为的情形。
17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分:有几条:( )(一)主动交代违纪事实,或者主动退还违纪违法所得;(二)主动检举共同违反纪律中他人的违纪违法事实,并经查证属实;(三)主动挽回损失和影响,或者积极阻止危害后果发生、发展;(四)过失违反纪律;(五)共同违反纪律中被胁迫或者被教唆;(六)其他立功表现。符合本条令规定的开除军籍情形的,不适用前款减轻处分的规定。
171.加重处分:是指在本条令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外,加重一档给予( )。
170.减轻处分:是指在本条令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外,减轻一档给予( )。
169.从重处分:是指在本条令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内,给予较重的( )。
168.从轻处分:是指在本条令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内,给予较轻的( )。
167.共同违反纪律:是指( )人以上共同故意违反纪律。
166.过失违反纪律: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国家、人民或者军队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 )违反纪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