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系统一般是由人员、收费活动、数据、网络和技术五个部分组成的一个软件系统。
答案解析
相关知识点:
收费系统非仅软件系统
相关题目
发行服务机构、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在收到整改工单后积极响应整改,并每()个工作日向省级稽核管理单位提交1次核查进展,10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并提交整改结果;由省级稽核管理单位审核后向部级提交核查进展及整改结果。
发起人所属运营公司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处理和审核,否则工单转移至待处理列表,其他运营公司可申请工单处理权,在2个工作日内无任何运营公司发起申请,工单自动作废。针对系统已提醒未及时审核此条工单的运营公司,5个工作日内禁止再次发起此条工单。针对系统已提醒,()内未及时审核造成N条工单(N=日均工单量*5%,N《5时按5条计算)超时的运营公司,禁止该公司所有工号2个工作日内发起工单。(因系统原因造成工单无法审核的除外)
当相关参与方发现追缴名单车牌信息错误、被套牌车、证据无效或不足等情况时,可通过部级系统提交撤销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据资料,追缴名单信息录入省级稽核管理单位应在()个工作日内完成信息核实,若核实追缴名单车辆信息存在问题,系统自动撤销并更新相关信息。
当相关参与方发现追缴名单车辆信息变化、信息录入错误时,可通过部级系统发起信息更新申请,省级稽核管理单位()个工作日内完成信息更新及审核,审核通过后,系统自动更新追缴名单信息。
大车小标,指客户办理ETC时发行错误或( )等方式造成卡内写入车型小于车辆实际车型。
车辆黑名单下发后,现场拦截并补票的车辆可关联到系统黑名单;上门追缴的运营公司可对正在处理中的工单进行标记,上传相关追缴证据材料(如通知书、确认书等),需在()个工作日完成追缴补票,否则标记失效,且所属运营公司无法再次标记;若该已标记车辆在其他运营公司现场被拦截补票的,此标记不作为追缴方奖励依据,追缴奖励方为现场拦截并缴费的运营公司(所有的车辆需在黑名单下发后方能追缴,违规上门追缴收取的通行费应全额纳入路段清分,不参与打逃奖励)。
车辆黑名单是指收费站发现( )和其他有逃费嫌疑车辆等情况,收费站应立即查询、核实监控录像,记录原始信息,并将有关信息录入黑名单管理系统。
车道系统对车辆进行追缴名单判断判断不通过的车道拦截并提示()收费员按稽核业务相关要求处理。
部联网中心与省级稽核管理单位应对发行不规范、失误较多导致全网收费额损失较大的发行服务机构定期进行通报可酌情通报()责令整改并视情况上报部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停止其发行业务。
部联网中心应定期开展()发布稽核结果下发整改工单并进行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及发行服务机构质量考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