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题目
《国家能源集团生产运营统计管理办法(试行)》规定,集团公司对生产运营统计指标进行统一管理,保证统 计指标的一致性、规范性,若指标口径不一致或存在其他问题时,应及时启动修订与协调工作。
《国家能源集团调度指令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如下级调度机构发现上级调度指令不当或因其它原因 无法执行时,应立即向上级调度机构反馈,由上级调度机构向调度指令签发人请示后再行处理。
《国家能源集团商品煤客户管理办法》规定,各子分公司应树立客户服务理念,坚持以客户满意为导向,以客 户需求为目标,不断提高客户与集团公司的关联度忠诚度,开展好客户关系的日常维护工作。
《国家能源集团调度规程》规定,总调度室应按时启动防冻车、防高温煤管理工作,制订、完善相关管理制度 和措施,监督、检查相关单位工作措施和应急预案,掌握相关单位工作推进和执行情况。
依据《国家能源集团生产运营考核评分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欠幅认定是指因不可抗力等因素未完成 考核指标的子分公司,根据同一指标欠幅予以赋分认定,一般最高赋分为基本分的100%。
《国家能源集团调度指令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 口头调度指令的发布需经调度值班领导审核,使用调 度专用电话并互报单位、姓名,使用普通话和调度专业用语,指令内容应准确、简明、严肃。
《国家能源集团安全监测管理办法》规定,基层单位主要职责包括:负责本单位安全监测(监控)系统12小时 值班工作,监视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运行状态,对系统故障、异常报警按规定进行查处。
《国家能源集团生产运营经济活动分析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总调度室是集团公司生产运营经济活动分析 工作的负责部门。主要职责包括:负责集团公司交办的其它有关生产运营经济活动分析工作。
国家能源集团智慧调度建设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数据中心和总调度室成立基石系统联合运维支撑团队,建 立管理制度、明确职责流程、强化日常巡检、加强应急处置,保障基石系统持续稳定运行。
《国家能源集团外购煤管理办法》规定,外购煤采购区域具体划分方案制定及调整,由子分公司提报建议方 案,总调度室综合平衡相关建议,报集团公司销售价格协商议事领导小组会议批准后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