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题目
根据《国网营销部关于印发2023年营销市场业务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营销市场〔2023〕14号)第三条“重点工作任务”,提升需求响应能力,持续扩大( ),推动政府强化需求响应执行效果考核、明确执行边界,提升市场措施保供能力。
根据《国网营销部关于印发2023年营销市场业务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营销市场〔2023〕14号)第三条“重点工作任务”,强化政企联动做好电力保供,坚持“( )”工作定位,加强政府沟通汇报,推动健全政府主导的保供机制,促请政府印发负荷管理方案,配合开展实战演练。
根据《国网营销部关于印发电力用户负荷资源排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营销综〔2023〕12 号)第四条“重点任务”,完善负荷资源精细化管理模式。依托( )电力负荷管理中心,常态开展负荷资源监测,加强线上稽查和线下核查,建立健全数据“挖掘-管理-应用”负荷资源动态校核工作机制
根据《国网营销部关于印发电力用户负荷资源排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营销综〔2023〕12 号)第四条“重点任务”,强化行动进度管控。建立“( )”管控机制,加强重点任务质量管控,按月通报工作进度,按需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工作成果评审,对评审通过,组织在公司系统内推广应用。
根据《国网营销部关于印发电力用户负荷资源排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营销综〔2023〕12 号)第四条“重点任务”,建立负荷资源排查工作( )管理准则,对现场排查调研、电子协议签订、现场装置安装、接入系统监测等要素进行质量把控。
根据《国网营销部关于印发电力用户负荷资源排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营销综〔2023〕12 号)第四条“重点任务”,完善负荷标签体系,组织设计用户基础属性、( )特征、技术评价属性、经济评价属性等四维标签。
根据《国网营销部关于印发电力用户负荷资源排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营销综〔2023〕12 号)第四条“重点任务”,市县公司依托电力负荷管理中心和用电检查人员组建( ),抽调能效服务等相关专业人员参与,高效协同推进用户负荷资源排查行动落实。
根据《国网营销部关于印发电力用户负荷资源排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营销综〔2023〕12 号)第三条“负荷资源排查步骤”,( )依托负荷管理系统逐户构建用户负荷模型,支撑负荷管理系统各类应用功能的调用。
根据《国网营销部关于印发电力用户负荷资源排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营销综〔2023〕12 号)第三条“负荷资源排查步骤”,实施负荷接入时对于增量用户,业扩人员会同用电检查人员,在( )环节,完成负荷接入方案设计。
根据《国网营销部关于印发电力用户负荷资源排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营销综〔2023〕12 号)第三条“负荷资源排查步骤”,增量用户坚持“四同步”原则,强化与( )专业协同,根据用户接电需求时间,提前制定排查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