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题目
23. 旅客列车加挂运营的客车,由始发站挂到终到站时,原则上应与列车中同一车种编挂在一起;中途加挂或甩车时,应挂于列车尾部;中途调向的旅客列车的加挂位置,由挂车铁路局集团公司与甩车铁路局集团公司商定。【出自铁调〔2022〕106号国铁集团关于印发《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铁路运输调度规则》的通知】
22.机要邮件按照列车装载要求,装在临近行李员办公间的小仓,由邮政自备软隔离装置及便携式监控设备。行李车内配置视频监控设备的,由担当单位协助邮政调阅和转储监控视频事宜。【出自客综函〔2022〕19号 国铁集团客运部关于利用行李车运送邮政机要邮件有关事宜的通知】
21.旅客列车运输生产类台账中防火巡查记录列车班组保存当趟,历史资料车队存放,按月装订。【乌铁客〔2024〕206号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第二次修改《客运系统车间、班组台账资料管理办法》部分条款的通知】
20.旅客列车消防安全台账中《餐车油垢清扫记录》、《三乘检查记录》单独设置并携带上车。【乌铁客〔2024〕206号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第二次修改《客运系统车间、班组台账资料管理办法》部分条款的通知】
19.现场作业岗位配备资料可利用岗位办公电脑存储。【出自(铁办客〔2021〕3号)《客运系统车间、班组台账资料管理办法》】
18.班组台账资料填写规范、清晰、准确、修改及时,按照时效保管完整。【出自(铁办客〔2021〕3号)《客运系统车间、班组台账资料管理办法》】
17.班组台账中客运记录保存期限为1年。【乌铁客〔2024〕206号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第二次修改《客运系统车间、班组台账资料管理办法》部分条款的通知】
16.动车组列车除携带《 电报》、《客运记录》、《重点旅客交接单》和处理票务等必要的资料外其他纸质台账资料不得携带上车。【出自铁办客〔2021〕3号《国铁集团办公厅关于印发客运系统车间、班组台账资料管理办法的通知》】
15.插播信息显示规则。在列车晚点、超员或其他突发情况下,列车长认为有必要插播信息时,可插播铁路局可编辑信息,插播信息为最高优先级。【出自客管电[2022]98号《国铁集团客运部关于规范动车组车内信息显示器使用管理的通知》】
14.预到站信息显示规则。中间站、终点站到站前0~20公里,显示车厢顺号、前方停站、温度,可增加铁路局可编辑信息。【出自客管电[2022]98号《国铁集团客运部关于规范动车组车内信息显示器使用管理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