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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安徽省行政执法资格认证通用法律知识考试题库(4)
1,100
多选题

256.A 县为加强治安需要,县公安局与 B镇人民政府联合发文成立 B镇治安联防队,现该镇联防队对刘某作出违法的治安拘留处罚。刘某可要求( )。

A
B 镇治安联队予以赔偿
B
A 县公安局予以赔偿
C
B 镇人民政府予以赔偿
D
A 县人民政府予以赔偿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BC

解析:

这是一道关于**行政赔偿义务机关确定**的法律题目,主要考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中关于共同行政行为及委托行政的赔偿责任归属。 以下是详细解析: ### 1. 核心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七条的规定: * **共同行为责任**: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共同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 **委托行政责任**: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在行使受委托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委托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 2. 案情分析 * **行为主体性质**:题目中指出,“A县公安局”与“B镇人民政府”**联合发文**成立“B镇治安联防队”。 * “治安联防队”本身通常不是独立的行政主体,不具备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能力。 * 由于是两机关**联合发文**成立,且该联防队行使的是治安管理处罚权(属于行政职权),在法律上视为A县公安局和B镇人民政府**共同委托**或**共同授权**该组织行使职权,或者视为两机关**共同行使**了该项职权。 * **违法行为后果**:该镇联防队对刘某作出了**违法**的治安拘留处罚。 * **责任归属**: * 因为该职权是由A县公安局和B镇人民政府通过联合发文的形式共同赋予/实施的,所以这两个机关应当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连带责任。 *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七条第四款:“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共同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 3. 选项逐一排查 * **A. B镇治安联防队予以赔偿**:**错误**。治安联防队是临时性、辅助性的组织,不具有独立的行政主体资格,不能独立承担行政赔偿责任。 * **B. A县公安局予以赔偿**:**正确**。A县公安局是联合发文的机关之一,是共同赔偿义务机关,刘某可以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 **C. B镇人民政府予以赔偿**:**正确**。B镇人民政府是联合发文的机关之一,是共同赔偿义务机关,刘某可以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 **D. A县人民政府予以赔偿**:**错误**。A县人民政府并非直接实施该具体行政行为的机关,也不是联合发文的主体,因此不是直接的赔偿义务机关。(注:虽然在某些复议或诉讼情形下上级政府可能介入,但在确定初始赔偿义务机关时,应指向直接致害的共同行为机关)。 ### 4. 结论 刘某可以向共同行使职权的**A县公安局**或**B镇人民政府**要求赔偿。这两个机关互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受害人可以选择向其中任何一个提出赔偿请求,也可以同时向两者提出。 因此,正确答案是 **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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