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0.根据国家电网营销〔2023〕482号《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印发一线员工供电服务行为规范的通知》用电检查服务行为规范规定,不准在现场检查前私自向客户泄露窃电、违约用电线索及( ),或在工作过程中为被检查客户隐匿、消除、变更证据。
答案解析
相关知识点:
用电检查不泄检查计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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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在用电检查服务或协助处理客户侧故障时,为客户指定试验、施工或设备供货单位。
15.可以擅自操作客户受电装置及用电设备。
14.对确有窃电或违约用电行为的,应告知客户并在不影响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公共安全的前提下及时终止客户的违规行为
,必要情况下报警处理。
13.计量箱(柜)污损、破损、存在安全隐患或给客户造成影响的,及时清洁、维修或更换。需停电更换的,应提前通知
客户。
12.客户反映串户或接线错误的,及时开展现场核查,对属实问题进行整改,并按规定退补电费。因供电公司责任引起的
接线错误造成客户用电设备损坏的,及时维修或等价赔偿。
11.受理客户计费电能表校验申请后,3 个工作日内出具检测结果。客户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应与客户协商一致, 双方
共同或由客户委托供电公司,将电能表送至政府监督部门依法设置或授权的第三方计量检定机构检定,检定不合格由供电公
司承担相应检定费用,并规范开展电量差错处理。
10.客户反映电能表异常时,应与客户预约共同进行现场核查及校验。电能表存在故障的,及时更换;客户对现场校验结
果不认可的,对电能表进行检定。
9.采集抄表过程中,发现电量突变、长期零电量等客户用电异常情况,或有窃电、违约用电嫌疑的,应及时核实处理。
8.更换电能表后,主动告知客户旧表底度,并将客户(物业或居委会)签字确认的底度照片上传系统。
7.发现客户用电存在安全隐患、违约用电或窃电行为的,应填写用电检查结果通知书或窃电、违约用电通知书,一次性
告知客户,双方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对无法签收或拒签的客户,可采用函件、挂号信等方式送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