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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四川省分行现金运营管理实施细则(2024年版)》第十七条,解款员负责核对确认交接物品信息,包括箱(包)数量是否与交接单相符、外装是否完好、锁封使用是否规范等。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四川省分行现金运营管理实施细则(2024年版)》第十六条,从业人员设置应遵循不兼容业务相分离、相互包容的原则。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四川省分行现金运营管理实施细则(2024年版)》第十六条,各级机构应根据现金运营业务的管理要求,合理配备合格的、员工异常行为排查有异常的现金运营从业人员。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四川省分行现金运营管理实施细则(2024年版)》第九条,市公司负责接受并配合检查,整改落实各类检查发现的问题。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四川省分行现金运营管理实施细则(2024年版)》第九条,市分行负责现金运营从业人员行为的日常监督和管理工作。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四川省分行现金运营管理实施细则(2024年版)》第九条,保安负责现金清点类设备的使用、保养。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四川省分行现金运营管理实施细则(2024年版)》第九条,二级分行负责现金的收付、兑换,确保对外支付现金经过全额清分。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四川省分行现金运营管理实施细则(2024年版)》第九条,二及分行负责营业机构的现金管理、尾箱管理及备付现金限额管理。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四川省分行现金运营管理实施细则(2024年版)》第九条,一级支行负责贯彻执行现金运营业务的相关规章制度。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四川省分行现金运营管理实施细则(2024年版)》第九条,总行负责组织开展辖内现金运营相关的风险管理工作,并落实风险防控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