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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代理金融从业人员轻微违规积分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版)》附件1《轻微违规行为积分标准》违反信息科技管理规定,数据分析相关人员未签订安全保密协定的,应积分值1分。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代理金融从业人员轻微违规积分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版)》附件1《轻微违规行为积分标准》违反信息科技管理规定,数据提取审批流程不规范的,应积分值2分。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代理金融从业人员轻微违规积分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版)》附件1《轻微违规行为积分标准》违反信息科技管理规定,未对拟报废的生产数据存储设备进行消磁或销毁处理的,应积分值2分。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代理金融从业人员轻微违规积分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版)》附件1《轻微违规行为积分标准》违反信息科技管理规定,未进行应急处置总结,形成总结报告的,应积分值2分。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代理金融从业人员轻微违规积分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版)》附件1《轻微违规行为积分标准》违反信息科技管理规定,未根据应急结果及时修订相关应急预案的,应积分值3分。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代理金融从业人员轻微违规积分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版)》附件1《轻微违规行为积分标准》违反信息科技演练管理规定,未形成应急演练报告或报告内容不全面的,应积分值3分。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代理金融从业人员轻微违规积分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版)》附件1《轻微违规行为积分标准》违反信息科技管理规定,未严格执行信息安全相关规章制度,增加网络安全风险,未造成不良后果的,应积分值2-5分。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代理金融从业人员轻微违规积分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版)》附件1《轻微违规行为积分标准》其他违反安全保卫规定的行为的,应积分值1-5分。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代理金融从业人员轻微违规积分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版)》附件1《轻微违规行为积分标准》违反安全保卫规定,未按规定频次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及应急预案演练的,应积分值2分。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代理金融从业人员轻微违规积分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版)》附件1《轻微违规行为积分标准》其他违反法律合规和风险管理规定的行为的,应积分值1-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