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智能推荐题库-试题通 AI智能整理导入题库-试题通
×
首页 题库中心 这是我的期末作业 题目详情
CB0673B0F3900001DBC2741017B0F4A0
这是我的期末作业
186
多选题

甲、乙、丙、丁按份共有某商铺,各自份额均为25%。因经营理念发生分歧,甲与丙商定将其份额以100万元转让给丙,通知了乙、丁;乙与第三人戊约定将其份额以120万元转让给戊,未通知甲、丙、丁。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
乙、丁对甲的份额享有优先购买权
B
甲、丙、丁对乙的份额享有优先购买权
C
如甲、丙均对乙的份额主张优先购买权,双方可协商确定各自购买的份额
D
丙、丁可仅请求认定乙与戊之间的份额转让合同无效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BC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的解释(一)》第12条规定:“按份共有人向共有人之外的人转让其份额,其他按份共有人根据法律、司法解释规定,请求按照同等条件购买该共有份额的,应予支持。其他按份共有人的请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支持:(一)未在本解释第十一条规定的期间内主张优先购买,或者虽主张优先购买,但提出减少转让价款、增加转让人负担等实质性变更要求;(二)以其优先购买权受到侵害为由,仅请求撤销共有份额转让合同或者认定该合同无效。”该解释第13条规定:“按份共有人之间转让共有份额,其他按份共有人主张根据民法典第三百零五条规定优先购买的,不予支持,但按份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民法典》第306条规定:“按份共有人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的,应当将转让条件及时通知其他共有人。其他共有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行使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其他共有人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共有份额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民法典》第305条规定:“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由此可知,共有人内部份额转让,其他共有人不得主张优先购买权,只有在对外转让时,其他共有人可以主张优先购买权,而且不得以侵害优先购买权为由主张转让合同无效,故选项A、D错误。而且享有优先购买权的其他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各自可以取得的份额,故选项B、C正确。
题目纠错
这是我的期末作业

扫码进入小程序
随时随地练习

相关题目

单选题

下列关于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单选题

以下关于居住权的说法,正确的有()。

单选题

季大与季小兄弟二人,成年后各自立户,季大一直未婚。季大从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承包耕地若干。关于季大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单选题

有关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单选题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的权利不包括()。

单选题

村民王某与李某所承包的土地相邻,王某为浇水灌溉,经与李某协商,双方于3月份签订了合同,主要约定:王某经过李某的承包地修建一条小渠,李某也可以利用之进行灌溉,王某支付给李某每年500元。水渠建成后,王某和李某都利用该水渠灌溉。后来,水渠被冲断,王某花钱修好了水渠。由于李某因为此渠也受益很多,王某要求李某承担部分修渠费用。王某以合同中并没有约定,拒绝支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单选题

村民胡某承包了一块农民集体所有的耕地,订立了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未办理确权登记。胡某因常年在外,便与同村村民周某订立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将地交周某耕种,未办理变更登记。关于该土地承包经营权,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单选题

某村村民周某和林某为了土地耕作的方便,于某年6月双方互换了5亩耕地,并签订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协议,在发包方处进行了备案。互换1年后,周某认为林某的土地没有自己原来的土地肥沃,于是要求解除合同,换回土地。则()。

单选题

以下关于居住权的说法,错误的是()。

单选题

某年2月13日,某乡政府将其所有的200亩果林发包给了张三,承包期限30年,每年承包费3000元,同日,张三预交了当年的承包费,乡政府将果林交给张三,由其进行经营。不久,乡政府改选,新乡长上任后,便撕毁了与张三的承包合同,将果林包给了李四,李四也预交了承包费,双方签订了承包经营合同。张三和李四发生纠纷,张三以乡政府发生违约,侵害其承包经营权为由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令乡政府继续履行合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关闭登录弹窗
专为自学备考人员打造
勾选图标
自助导入本地题库
勾选图标
多种刷题考试模式
勾选图标
本地离线答题搜题
勾选图标
扫码考试方便快捷
勾选图标
海量试题每日更新
波浪装饰图
欢迎登录试题通
可以使用以下方式扫码登陆
APP图标
使用APP登录
微信图标
使用微信登录
试题通小程序二维码
联系电话:
400-660-3606
试题通企业微信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