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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查时,应结合现场供电条件,初步确定电源、( ())、计费方案,并填写( ()),或者在移动作业终端上录入相关信息。
现场勘查前,应预先了解待勘查地点的现场供电条件。现场勘查时,应重点核实( ()),确认供电电压、计量装置位置和接户线的路径、长度。
对于低压居民客户,可采取( ())方式签订供用电合同;具备条件的,可通过手机()APP、移动作业终端告知确认、电子签名等方式签订电子合同。
严格按照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标准收取业务费用,严禁自立收费项目或擅自调整收费标准。具备条件的,可通过( ())渠道收取业务费用。
实行同一地区可跨营业厅受理用电申请。各级供电营业厅均应受理各电压等级客户的用电申请。同城异地营业厅应在1个工作日内将收集的客户报装资料传递至属地营业厅,实现“( ())”。
提供“掌上电力”手机()APP、95598()网站等线上办理服务。通过电子渠道业务办理指南,引导客户提交申请资料、填报办电信息。服务调度人员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审核,并将受理工单直接传递至相关班组,严禁层层派单。对于申请资料暂不齐全的客户,按照“一证受理”要求办理,由电子坐席人员告知客户在( ())时收资。
推行居民客户“( ())”服务,业务办理人员了解客户申请信息并录入营销业务应用系统,生成用电登记表,打印后交由客户签字确认。
对于申请资料暂不齐全的客户,在收到其用电主体资格证明并签署“( ())”后,正式受理申请并启动后续流程,现场勘查时收资。已有客户资料或资质证件尚在有效期内,则无需客户再次提供。
实行营业厅“一证受理”。受理时应询问客户申请意图,向客户提供业务办理告知书,告知客户需提交的资料清单、( ())、收费项目及标准、监督电话等信息。
受理客户申请时,应主动向客户提供用电咨询服务,接收并查验客户申请资料,及时将相关信息录入营销业务应用系统,由系统自动生成业务办理表单(表单中办理时间和相应二维码信息由系统自动生成)。推行线上办电、移动作业和( ()),坚决杜绝系统外流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