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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公安辅警专业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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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755. 村民朱某在赶集时,因琐事与同村的李某、许某、胡某、赵某发生口角,并被4人殴打致伤。次日,朱某为报复李某等人,先后潜入李某等人家中,向上述4家的饭锅、水缸、食盐中投入剧毒鼠药,致上述4家的16口人中毒,其中2人死亡。朱某的行为构成()

A
投放危险物质罪
B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C
故意杀人罪
D
投放危险物质罪与故意杀人罪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C

解析:

好的!让我们一起来深入分析这道题目。 首先,我们要明确的是:题目描述的情景涉及到刑事犯罪,而我们需要判断的是朱某的具体行为属于哪种犯罪类型。 ### 题目背景: - 朱某与李某、许某、胡某、赵某发生口角,并被四人殴打致伤。 - 次日,朱某为了报复这四个人,向他们的饭锅、水缸、食盐中投了剧毒鼠药。 - 这一行为导致了4家共16人中毒,其中有2人死亡。 ### 分析选项: **A: 投放危险物质罪**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14条和第115条规定,“投放危险物质罪”是指故意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 但是,在这里,朱某的行为主要是针对特定的人(李某等4人),而不是不特定的多数人,因此不符合“危害公共安全”的条件。 **B: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14条的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使用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 朱某的行为虽然具有一定的危险性,但他的目标是特定的个人而非公共安全,因此也不符合此罪名。 **C: 故意杀人罪**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2条的规定,“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 - 朱某的行为显然是出于报复心理,故意将毒药投放在特定人的食物中,导致这些人中毒甚至死亡。这种行为完全符合“故意杀人罪”的定义。 **D: 投放危险物质罪与故意杀人罪** - 这个选项包含了两个罪名。虽然朱某的行为确实涉及投放毒药,但由于其主要目的是杀人,而不是危害公共安全,因此主要应定性为故意杀人罪。 ### 最终结论: 根据题目的描述,朱某的主要目的是报复特定的人,并且其行为直接导致了2人死亡。因此,最合适的选项是 **C: 故意杀人罪**。 ### 生动的例子: 想象一下,如果有人在你的咖啡里加了毒药,目的是要让你失去意识而不是杀死你,那么这个人可能涉嫌的是“故意伤害罪”。但如果他明知道毒药会致命,依然这样做,那毫无疑问就是“故意杀人罪”。 希望这个解释能帮助你更好地理解这个问题!如果你还有任何疑问,请随时告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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