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题目
对客户开展反洗钱宣传是金融机构法定义务。
电信业务经营者、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应当对从业人员和用户开展反电信网络诈骗宣传,在有关业务活动中对防范电信网络诈骗作出提示,对本领域新出现的电信网络诈骗手段及时向用户作出提醒,对非法买卖、出租、出借本人有关卡账户、账号等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的法律责任作出警示。
单位存在异常开户情形的,支付机构应当按照反洗钱等规定采取延长开户审核期限、强化客户尽职调查等措施,必要时应当拒绝开户。
单位、个人银行账户非柜面转账单日累计金额分别超过100万元、50万元的,银行应当进行大额交易提醒,单位、个人确认后方可转账。
大额交易的累计交易金额以单一客户为单位,按资金收入或者付出的情况,双边累计计算并报告。
打击治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实施的电信网络诈骗活动适用《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境外实施的电信网络诈骗活动,不适用《反电信网络诈骗法》。
存款人可以选择任一银行营业网点开立个人银行账户;银行也可以通过与收、付款单位进行排他性合作,为客户指定开户银行。
2007年1月1日施行的《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不适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19]85号)要求,支付机构应当健全单位客户风险评级管理制度,根据单位客户风险评级,合理设置并动态调整同一单位所有支付账户余额付款总限额。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有关执行要求的通知》的规定,专职反洗钱岗位人员应至少具有 3 年以上金融从业经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