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甲省乙市税务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审理后,乙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法向某企业送达《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该企业不服,提起税务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是()。
A
甲省税务局
B
乙市税务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
C
乙市税务局
D
乙市税务局稽查局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税务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确定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当纳税人对税务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时,可以向其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在本案例中,虽然案件经过了乙市税务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的审理,但最终作出并送达《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是乙市税务局稽查局。然而,在税务行政复议程序中,如果是由稽查局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则复议申请应针对设立该稽查局的税务局提出。因此,正确答案是C. 乙市税务局。为了更好地理解这一点,我们可以将此过程类比为一个公司的决策流程。假设一家公司内部有一个专门负责审查重要项目的委员会(类似于这里的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但是最终批准项目实施以及与外部沟通的责任仍然落在某个部门经理身上(这里对应于乙市税务局稽查局)。如果外部合作伙伴对该决定不满想要申诉的话,他们不会直接找那个委员会或具体执行人,而是会去找能够代表整个公司做出回应的人——即更高层级的管理者(在这个例子中就是乙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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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税法(官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