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投资主体(含关联企业)所属的售电公司,所占市场份额均不得超过()。
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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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事业应当适应()和()的需要,适当超前发展。国家鼓励、引导国内外的经济组织和个人依法投资开发电源,兴办电力生产企业。
为减轻综合利用企业负担,推动燃煤消减,各省 级价格主管部门要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 印发电力体制改革配套文件的通知》(发改经体﹝2015﹞ 2752 号)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出台减免余热、余压、 余气自备电厂政策性()和()的办法,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
各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应在办法中明确余热、余压、 余气自备电厂的资质认定和运行监管要求,对安全生产不合规,()、()指标不达标,未按期开展改造升级等工作的 自备电厂,要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
为减轻综合利用企业负担,推动燃煤消减,各省 级价格主管部门要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 印发电力体制改革配套文件的通知》(发改经体﹝2015﹞ 2752 号)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出台减免()、()、()自备电厂政策性交叉补贴和系统备用费的办法,报国家 发展改革委备案。
余热、余压、余气自备电厂的()和()按照省能源局有关规定执行。
拥有余热、余压、余气自备电厂的企业缴纳()后,基本电费可按我省两部制电价相关政策执行。基本电费按变压器容量计收方式计征的,不再重复征收已缴纳系统备用费容量部分的()。
对拥有余热、余压、余气自备电厂的企业向接网公司支付的(),按我省大工业电力用户变压器容量计收()的方式和标准减半征收,同时暂免收该类点成政策性()。
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电价、农业生产电价的分时电价时段划分:低谷时段为( )
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电价、农业生产电价的分时电价时段划分:高峰时段为( )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浙发改价格〔2021〕341号)规定,( ),大工业高峰电价在平时电价基础上相应提高2分钱执行,低谷电价在平时电价基础上相应降低2分钱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