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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浙江行政执法资格考试
800
多选题

713、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或者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十五日以下的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A
 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或者威胁、阻止证人作证的;
B
 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的;
C
 以欺骗、胁迫等非法手段使原告撤诉的;
D
 对人民法院审判人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诉讼参与人、协助调查和执行的人员恐吓、侮辱、诽谤、诬陷、殴打、围攻或者打击报复的。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ABCD
2019浙江行政执法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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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389、实施行政强制执行,行政机关可以依法与当事人达成执行协议。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的,可以()。

单选题

388、实施行政强制,应当坚持()相结合。

单选题

387、省人民政府规章报()备案。

单选题

386、审理复议案件,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可以()。

单选题

385、什么情况下,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违法的建筑物?

单选题

384、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没有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行政复议机关在依法决定撤销或者变更罚款,撤销违法集资、没收财物、征收财物、摊派费用以及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具体行政行为时,应当同时责令被申请人()

单选题

383、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出对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查申请的,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单选题

97、顾某系应于2015年9月入学的适龄儿童。南京市建邺区教育局于2015年5月26日作出<<2015年建邺区小学入学工作实施办法>>,在附件中对2015年建邺区公办小学招生计划及施教区进行了规定,并于当日将该办法及附件上网公示。根据上述办法,顾某户籍所在地属于南京市南湖第三小学施教区范围。顾某父亲对施教区划分的行政行为不服。于2015年6月12日向法庭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建邺区教育局的施教区划分行为,并责令被告重新作出施教区划分。2、若顾某认为教育局出台的<<2015年建邺区小学入学工作实施办法>>也不合法,则顾某可以:()。

单选题

97、顾某系应于2015年9月入学的适龄儿童。南京市建邺区教育局于2015年5月26日作出<<2015年建邺区小学入学工作实施办法>>,在附件中对2015年建邺区公办小学招生计划及施教区进行了规定,并于当日将该办法及附件上网公示。根据上述办法,顾某户籍所在地属于南京市南湖第三小学施教区范围。顾某父亲对施教区划分的行政行为不服。于2015年6月12日向法庭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建邺区教育局的施教区划分行为,并责令被告重新作出施教区划分。1、若法院经过法院审理认为,建邺区教育局的学区划分行为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法院应当作出何种判决:()。

单选题

96、公民A欲在其居住的社区内开办一个面向社区居民经营日常用品的零售店,向该社区所在的B工商局依法提交了相应的申请材料,但过了一个月,A仍未收到B工商局的任何书面答复。在此期间,A曾多次通过熟人到B工商局及其上级行政机关多次询问此事,但均未提出正式的书面材料,也没有收到B工商局及其上级行政机关的正式书面答复。为此,A欲寻求法律救济。3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内作出终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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