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下列五行生克规律的表述,正确的是
A
木为土之所胜
B
木为水之子
C
火为土之子
D
水为火之所胜
E
金为木之所胜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B
解析:
这道题考查的是中医基础理论中五行生克关系的基本概念,具体涉及“相生”、“相克”以及由此衍生的“母子”和“所胜/所不胜”关系。
### 核心知识点回顾
1. **五行相生次序**:木 $\rightarrow$ 火 $\rightarrow$ 土 $\rightarrow$ 金 $\rightarrow$ 水 $\rightarrow$ 木。
* **母子关系**:生我者为母,我生者为子。
2. **五行相克次序**:木 $\rightarrow$ 土 $\rightarrow$ 水 $\rightarrow$ 火 $\rightarrow$ 金 $\rightarrow$ 木。
* **所胜/所不胜关系**:我克者为“所胜”,克我者为“所不胜”。
### 选项逐一解析
* **A. 木为土之所胜**
* **分析**:在相克关系中,木克土。对于“土”而言,被木所克,所以木是土的“所不胜”(即克我者),而土是木的“所胜”(即我克者)。
* **结论**:表述错误。应为“木为土之所不胜”或“土为木之所胜”。
* **B. 木为水之子**
* **分析**:在相生关系中,水生木。对于“水”而言,木是水所生之物。根据“我生者为子”的定义,木确实是水之子。
* **结论**:**表述正确**。
* **C. 火为土之子**
* **分析**:在相生关系中,火生土。对于“火”而言,土是火所生之物,所以土是火之子;反过来,火生土,火是土之母。
* **结论**:表述错误。应为“土为火之子”或“火为土之母”。
* **D. 水为火之所胜**
* **分析**:在相克关系中,水克火。对于“火”而言,被水所克,所以水是火的“所不胜”(克我者);对于“水”而言,火是被水克的,所以火是水的“所胜”(我克者)。
* **结论**:表述错误。应为“火为水之所胜”或“水为火之所不胜”。
* **E. 金为木之所胜**
* **分析**:在相克关系中,金克木。对于“木”而言,被金所克,所以金是木的“所不胜”(克我者);对于“金”而言,木是被金克的,所以木是金的“所胜”(我克者)。
* **结论**:表述错误。应为“木为金之所胜”或“金为木之所不胜”。
### 总结
只有选项 B 正确描述了五行相生中的母子关系(水生木,故木为水之子)。
**正确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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