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1、省工商局认定某黄金饰品公司在2009年到2010年期间,先后两次从无黄金饰品经营权的某厂购买黄金20公斤,总金额120万元,其买卖行为,违反了相关的法律。省工商局依法对该公司作出1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黄金饰品公司不服处罚,提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维持原决定。黄金饰品公司遂提起行政诉讼。法院依法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工商局在开庭审理后,庭审结束前提交自己掌握的确凿证据,证据非常充分有力。5.若有下列哪些情形之一的,省工商局经法院准许可以补充相关证据
A
省工商局不了解自己的举证责任和期限的
B
省工商局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已经收集证据,但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不能提供的
C
黄金饰品公司在诉讼过程中,提出了其在被行政处罚时没有提出的理由或证据
D
省工商局收集证据确实有困难的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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