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7. (单选题)属于“十八反”配伍性禁忌的药物组对是:
A
人参—商陆
B
五灵脂—牵牛子
C
甘草—大戟
D
瓜蒌—甘遂
E
贝母—芒硝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C
解析:
**解析:**
本题考查中药配伍禁忌中的“十八反”内容。
**1. 知识点回顾:**
中药“十八反”歌诀如下:
> 本草明言十八反,半蒌贝蔹及攻乌,
> 藻戟遂芫俱战草,诸参辛芍叛藜芦。
具体对应关系为:
* **乌头**(包括川乌、草乌、附子)反:半夏、瓜蒌(全瓜蒌、瓜蒌皮、瓜蒌仁、天花粉)、贝母(川贝、浙贝等)、白蔹、白及。
* **甘草**反:海藻、大戟、甘遂、芫花。
* **藜芦**反:人参、沙参、丹参、玄参、苦参、细辛、芍药(赤芍、白芍)。
此外,还需区分“十九畏”,其中包含:硫黄畏朴硝,水银畏砒霜,狼毒畏密陀僧,巴豆畏牵牛,丁香畏郁金,牙硝畏三棱,川乌、草乌畏犀角,人参畏五灵脂,官桂畏石脂。
**2. 选项分析:**
* **A. 人参—商陆**:人参属于“诸参”,反藜芦,不反商陆。商陆也不在十八反之列与人参配对。故不属于十八反。
* **B. 五灵脂—牵牛子**:五灵脂与人参相畏(十九畏),牵牛子与巴豆相畏(十九畏)。两者之间无直接的十八反或十九畏关系。故不属于十八反。
* **C. 甘草—大戟**:根据歌诀“藻戟遂芫俱战草”,甘草反大戟、甘遂、海藻、芫花。因此,**甘草与大戟属于十八反配伍禁忌**。
* **D. 瓜蒌—甘遂**:瓜蒌反乌头,甘遂反甘草。瓜蒌与甘遂之间没有相反的记载。故不属于十八反。
* **E. 贝母—芒硝**:贝母反乌头。芒硝主要与硫黄相畏(十九畏)。贝母与芒硝之间无相反关系。故不属于十八反。
**3. 结论:**
只有选项 C 中的药物组对符合“十八反”中“甘草反大戟”的规定。
**正确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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