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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公司税务专项技术比武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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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1. 我国居民个人刘工程师于2021年度取得在中国境内公司任职工资收入25万元,可以扣除基本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6万元,专项附加扣除3.6万元,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0.24万元;另外,受单位委派在A国的子公司做技术服务,取得境外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折合人民币20万元,特许权使用费折合人民币20万元,股息收入折合人民币4万元,已合计缴纳当地个人所得税8万元;在境外B国取得利息收入折合人民币5万元,已纳税0.8万元;除上述收入外,刘工程师无其它所得。刘工程师在境内已预缴个人所得税0.7万元。要求:若不考虑国际税收协定的因素,刘工程师在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时退(补)税是多少?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答:(1)刘工程师2021年度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境内工资+境外工资+特许权使用费-基本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其他扣除=25+20+20×(1-20%)-6-6-3.6-0.24=45.16(万元);(2)刘工程师2021年度综合所得应纳税=境内外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45.16×30-5.292=8.256(万元);(3)刘工程师2021年度除综合所得外的境外其他分类收入单独核算,不纳入年度综合所得境外股息应纳税额=股息×税率=4×20%=0.8(万元);境外利息应纳税额=利息×税率=5×20%=1(万元);(4)A国境外综合所得抵免限额=境内外综合所得应纳税额×A国综合所得额÷境内外综合所得收入额=8.256×〔20+20×(1-20%)〕÷〔25+20+20×(1-20%)〕=4.872(万元);(5)A(B)国境外分类所得抵免限=源于A(B)国其它分类所得×20%A国境外分类所得抵免限额=4×20%=0.8(万元);B国境外分类所得抵免限额=5×20%=1(万元);(6)刘工程师A国分类所得抵免限额为0.8万元,B国境外分类所得抵免限额1万元>已纳税款0.8万元,可以全额抵扣。(7)刘工程师A国境外所得抵免限额=A国境外综合所得抵免限额+A国境外分类所得抵免限额=4.872+0.8=5.672(万元);(8)刘工程师在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时退(补)税=境内外应纳税额合计-境内已纳税额-境外已纳税可抵免额=(8.256+0.8+1)-0.7-(5.672+0.8)=2.884(万元)(9)答:刘工程师在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时补税2.884万元。

解析:

解析:考核知识点:应纳税额税额抵免的计算。答案分析:(1)计算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2)计算综合所得的应纳税额。(3)计算除综合所得的境外其他分类收入应纳税额。(4)计算A国境外综合所得抵免限额(5)计算分类所得抵免限额(6)计算个人所得税汇算时退(补)税额。试题难度:中等难度 【习题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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