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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高速铁路“强基达标、提质增效”工程客运专业标准>的通知》(铁总运[2017]158号)规定商务座配备鞋套、防噪音耳塞、牙签、餐巾纸等。
《铁路定期票、计次票管理办法》(铁客[2020]200号)规定旅客发送量按旅客乘车次数计算。
《铁路定期票、计次票管理办法》(铁客[2020]200号)规定列车工作人员查验车票,发现持定期票、计次票的乘车人无进站检票记录时,确认乘车人所持产品无效的,按规定补票。
《铁路定期票、计次票管理办法》(铁客[2020]200号)规定如持定期票、计次票的乘车人持有多个所检车次停靠区间的不同产品,乘车人可选择相应产品的乘车二维码检票乘车,或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人工检票口选择相应产品检票乘车。
《铁路定期票、计次票管理办法》(铁客[2020]200号)规定持定期票、计次票旅客乘车时,已预约席位的,检票上车后乘坐预约席位;未预约席位的,检票时自动从剩余席位中分配席位,席位信息短信推送至乘车人预留手机号;无剩余席位的,可乘车但是无席位。
《铁路定期票、计次票管理办法》(铁客[2020]200号)规定自购买产品之日起至产品有效期结束前,乘车人可持购买产品时所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在产品指定发站通过实名制验证进站乘车。
《铁路定期票、计次票管理办法》(铁客[2020]200号)规定计次票产品无剩余乘车次数的,视为产品有效期结束。
《铁路定期票、计次票管理办法》(铁客[2020]200号)规定产品仅限乘车人本人使用,不能转让或共用。
《铁路定期票、计次票管理办法》(铁客[2020]200号)规定自产品启用之日起至有效期结束后30天内 (含当天),可凭购买产品时所使用的乘车人有效身份证件,到产品指定发到站换取报销凭证。
《铁路定期票、计次票管理办法》(铁客[2020]200号)规定因不可抗力或铁路责任造成产品次数不能完全使用的,购票人和乘车人 (需为12306用户) 可在12306网站申请退款。退款金额=现购票款×(产品剩余乘车次数÷产品限定乘车次数),退款按原支付渠道退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