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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试点开展高铁“静音车厢”的通知》(客管函[2020]32号)中规定在试点列车设置的“静音车厢”设在3号车厢 (一等座车)。
《国铁集团客运部关于优化电子客票退票办理流程的通知》(客营电[2020]16号)中规定,使用电子支付购买且已领取报销凭证的有效电子客票通过12306网站先行办理退票时,如出现报销凭证遗失、污损、票面不完整等情况,车站不得办理退现金或返款。
《国铁集团客运部关于优化电子客票退票办理流程的通知》(客营电[2020]16号)中规定,已领取报销凭证(报销凭证票面完整、未污损)的有效电子客票通过12306网站先行办理退票成功后,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应退票款时,须携带购票时使用的乘车人身份证件,已领取报销凭证的须交回报销凭证。
《国铁集团客运部关于优化电子客票退票办理流程的通知》(客营电[2020]16号)中规定,报销凭证是指旅客购买电子客票后,通过车站窗口或自动售取票机领取的显示有“仅供报销使用”字样的凭证。
《铁路定期票、计次票管理办法》(铁客[2020]200号)中规定,“铁路畅行”会员购买和使用计次票、定期票产品后可进行乘车积分累积,乘车积分=票款(元)×10,积分在产品有效期结束后5日内自动进入账户。
《铁路定期票、计次票管理办法》(铁客[2020]200号)中规定乘车人在非产品指定发到站出站时,须到出站到补窗口按规定补交实际所乘区间票款。乘车人持产品乘车时已检票的,系统取消所补车票车次的进站检票记录,恢复产品使用次数。
《铁路定期票、计次票管理办法》(铁客[2020]200号)中规定,乘车人可持购买产品时所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或乘车二维码),经产品指定发到站检票闸机或人工检票口检票后,可乘坐指定发到站间任意列车。
《铁路定期票、计次票管理办法》(铁客[2020]200号)中规定自购买产品之日起至产品有效期结束前,乘车人可持购买产品时所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在产品指定发到站通过实名制验证进站乘车。
《铁路定期票、计次票管理办法》(铁客[2020]200号)中规定同一乘车人可使用多张不同区间的有效产品,但仅可使用一张同一区间的有效产品。
《铁路定期票、计次票管理办法》(铁客[2020]200号)中规定,计次票、定期票产品仅限乘车人本人使用,可以转让或共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