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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铁集团关于开展列车补票与到站补票电子化推广实施工作的通知》(铁客电[2022]82号)规定实施电子客票的列车补票移动终端要加强维护与管理,仅允许使用 GSM-R或指定的物联网SIM卡,不得插入普通SIM卡,终端不得安装与工作无关的应用程序。
《国铁集团关于开展列车补票与到站补票电子化推广实施工作的通知》(铁客电[2022]82号)规定列车补票与到站补票系统完成电子化改造后,不再装配纸质票卷,原有纸质票据升级为电子票据,核算运输收入的原始凭证升级为电子票据数据,新版程序收入结账、票据管理等功能严格按照国铁集团《铁路电子客票运输收入管理暂行办法》(铁财〔2019〕81号)有关规定执行。
《国铁集团关于开展列车补票与到站补票电子化推广实施工作的通知》(铁客电[2022]82号)规定列车补票与到站补票系统完成电子化改造后,站车办理补票时不再打印纸质车票,原纸质车票转变为乘车凭证,纳入电子客票报销凭证体系中统一管理、按需提供。
《国铁集团关于开展列车补票与到站补票电子化推广实施工作的通知》(铁客电[2022]82号)规定列车补票电子化实行后,班组退乘交账按流程在应用程序中完成退乘操作,补票终端有未上传的数据时直接结账。
《国铁集团关于开展列车补票与到站补票电子化推广实施工作的通知》(铁客电[2022]82号)规定列车补票电子化实行后,在列车上办理补票业务时根据程序界面及流程按规定输入信息,登记乘车旅客手机号码(国际区号为+86,下同),完成补票操作后系统将推送补票信息。
《国铁集团关于开展列车补票与到站补票电子化推广实施工作的通知》(铁客电[2022]82号)规定实施列车补票电子化前,须在安卓系统移动终端上安装“列车补票”应用程序,升级至最新版本,完成参数配置;在列车补票地面管理应用程序中维护终端设备参数,按照铁路运输收入票据管理相关规定设置电子号段。
《国铁集团关于开展列车补票与到站补票电子化推广实施工作的通知》(铁客电[2022]82号)规定,自2022年9月1日起列车补票与到站补票系统实施电子化升级改造,除北京市郊S2线、上海金山线相关站车,以及未实施电子客票的公益性“慢火车”以外,全路客运营业站与高铁动车组、普速旅客列车全面推广电子化补票。
《国铁集团客运部关于修订<客运安全红线管理办法>的通知》(客管函〔2022〕22号)规定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 报警、防护、 救生设,或者篡改、 隐瞒、 销毁其相关数据、 信息的行为属于客运安全红线内容。
《关于国家铁路局更换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的通知》(国铁综安监函〔2022〕49号)规定自2022年3月14日起,国家铁路局将启用新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 ,旧版铁路执法证有效期延长至2022年3月20日,,2022年3月14日至3月20日期间, 新、旧两版铁路执法证均有效。
《国铁集团党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提升公益性“慢火车”开行工作的通知》(铁党办办〔2022〕20号)规定,公益性“慢火车”是主要运行在交通不便的革命老区、少数民族聚居区、边境地区、经济相对欠发达的农村地区,以服务沿线乡村群众出行、赶集、通勤、通学、就医等为主,并引导广大旅客在沿线地区开展旅游、购物、游学、商务等活动,从而服务铁路沿线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非空调普速旅客列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