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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旅客运输安全检查管理规则》(铁客〔2022〕124号)规定安检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
《铁路旅客运输安全检查管理规则》(铁客〔2022〕124号)所称安检是指所属铁路运输企业在客运车站、旅客列车对旅客和其他进站、乘车人员及其随身携带品、托运的行包快件进行禁止和限制物品检查的活动。
《关于规范护照购票的要求》(通话记录[2022]65号)规定旅客使用中国护照购票应先通过车站窗口办理资质采集,或通过互联网填写护照信息自行办理资质采集。客票系统实时与发证机关联网核验,资质采集后核验不通过的不允许采集资质和购票(线上线下均不允许)。中国护照姓名必须录入中文姓名,国家码选择CHN.
《国铁集团关于开展列车补票与到站补票电子化推广实施工作的通知》(铁客电[2022]82号)规定实施电子客票的列车补票移动终端要加强维护与管理,仅允许使用 GSM-R或指定的物联网SIM卡,不得插入普通SIM卡,终端不得安装与工作无关的应用程序。
《国铁集团关于开展列车补票与到站补票电子化推广实施工作的通知》(铁客电[2022]82号)规定列车补票与到站补票系统完成电子化改造后,不再装配纸质票卷,原有纸质票据升级为电子票据,核算运输收入的原始凭证升级为电子票据数据,新版程序收入结账、票据管理等功能严格按照国铁集团《铁路电子客票运输收入管理暂行办法》(铁财〔2019〕81号)有关规定执行。
《国铁集团关于开展列车补票与到站补票电子化推广实施工作的通知》(铁客电[2022]82号)规定列车补票与到站补票系统完成电子化改造后,站车办理补票时不再打印纸质车票,原纸质车票转变为乘车凭证,纳入电子客票报销凭证体系中统一管理、按需提供。
《国铁集团关于开展列车补票与到站补票电子化推广实施工作的通知》(铁客电[2022]82号)规定列车补票电子化实行后,班组退乘交账按流程在应用程序中完成退乘操作,补票终端有未上传的数据时直接结账。
《国铁集团关于开展列车补票与到站补票电子化推广实施工作的通知》(铁客电[2022]82号)规定列车补票电子化实行后,在列车上办理补票业务时根据程序界面及流程按规定输入信息,登记乘车旅客手机号码(国际区号为+86,下同),完成补票操作后系统将推送补票信息。
《国铁集团关于开展列车补票与到站补票电子化推广实施工作的通知》(铁客电[2022]82号)规定实施列车补票电子化前,须在安卓系统移动终端上安装“列车补票”应用程序,升级至最新版本,完成参数配置;在列车补票地面管理应用程序中维护终端设备参数,按照铁路运输收入票据管理相关规定设置电子号段。
《国铁集团关于开展列车补票与到站补票电子化推广实施工作的通知》(铁客电[2022]82号)规定,自2022年9月1日起列车补票与到站补票系统实施电子化升级改造,除北京市郊S2线、上海金山线相关站车,以及未实施电子客票的公益性“慢火车”以外,全路客运营业站与高铁动车组、普速旅客列车全面推广电子化补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