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题目
《南昌局集团公司客运安检查危安全监督管理实施办法》(南铁客[2020]271号)规定()作为国家行政执法力量,对集团公司安检查危工作具有监督、检查、指导和执法权,各单位和安检人员应积极配合自觉接受铁路公安机关的监督、检查、指导。
《南昌局集团公司车务系统消防安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南铁运[2021]11号)规定负责看守停留存放客车的人员必须经过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达到“四懂四会”,具备应急处置能力;做到每()小时不少于1次防火巡查,发现异常立即报告,妥善处置。
《南昌局集团公司车务系统消防安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南铁运[2021]11号)规定通勤客车车厢内按规定配备2kg ABC干粉灭火器和2L水基型灭火器各()具。
《南昌局集团公司安检查危工作考核办法》(南铁劳卫[2021]62号)规定集团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公安部门进行压力测试时,未查出压力测试物品,按()类问题进行考核。
《南昌局集团公司安检查危工作考核办法》(南铁劳卫[2021]62号)规定发生危险品进站上车并造成后果的,比照()处理。
《南昌局集团公司安检查危工作考核办法》(南铁劳卫[2021]62号)规定对安检查危工作成绩突出的人员(包括安检业务外包人员),查获奖励范围内的危险物品,公安部门未予以行政拘留及以上处罚的,以及集团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公安部门进行压力测试时,查出压力测试物品的,每起奖励()元。
《南昌局集团公司安检查危工作考核办法》(南铁劳卫[2021]62号)规定对安检查危工作成绩突出的人员(包括安检业务外包人员)查获非法携带警棍、管制刀具(经公安部门认定)、催泪器、电击器、防卫器、弓、弩,汽油、煤油、柴油、苯、乙醇(酒精)(75%以下的消毒用酒精除外)、丙酮、乙醚、油漆、稀料、松香油、鞭炮(100响以上)及含易燃溶剂的制品等(1升以上)危险、违禁物品,经铁路公安部门认定并对携带人员(托、收货人)予以行政拘留及以上处罚的,集团公司每起奖励()元。
《南昌局集团公司安检查危工作考核办法》(南铁劳卫[2021]62号)规定对安检查危工作成绩突出的人员(包括安检业务外包人员),查获以下范围内的危险物品,经铁路公安部门认定并对携带人员(托、收货人)予以行政拘留及以上处罚的,集团公司按以下标准给予奖励:查获托运人匿报、谎报货物品名,夹带危险品,整车或整箱(集装箱)危险货物按普通货物运输,降低危险货物运输条件,每起奖励()元。
《南昌局集团公司限制铁路运输领域严重失信人购买车票管理办法》(南铁客〔2018〕172号)规定,客运站车要通过揭示公告、电子显示屏、广播、微信平台等多种方式,在车站售票厅、进出站口处及列车上等服务场所,宣传铁路旅客运输有关法律法规及铁路旅客信用管理有关规定,倡导旅客诚实守信、遵章守法,自觉维护铁路旅客运输秩序。站车广播播报时机、频次为旅客列车(动车组列车为录音化)在始发开车后、途中、终到站前各一次;客运车站一天内利用作业信息播报空闲时段播报不得少于()次。
《南昌局集团公司限制铁路运输领域严重失信人购买车票管理办法》(南铁客〔2018〕172号)规定,失信人的异议核查回复应在()个工作日内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