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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机的起飞和降落支持手动和自主两种方式;其中,若需操作人员协助的起飞、降落方式,记为“手动起飞方式”和“手动降落方式”;若完全不需要操作人员协助的起飞、降落方式,记为“自主起飞方式”和“自主降落方式”。
多旋翼无人机自检应至少包含遥控遥测信号(数传)、电池电压、电机、飞行控制模块等项目;自检过程中以上任一部件(模块)故障,均能在地面控制站和(或)手柄上以明显的声(光)进行报警提示,并能根据报警提示定位故障位置。
多旋翼无人机巡检系统电缆应采取屏蔽措施,高频电缆采用单层屏蔽同轴电缆,传输控制信息的电缆应采用双绞线。
多旋翼无人机巡检系统由多旋翼无人机飞行器、测控通信设备、任务载荷和地面站(可根据需求选配)组成。
地面站应具备航迹规划功能,能够实时修改飞行过程中的航迹点,可编辑航迹点应不少于100个。
固定翼无人机在巡视作业时,起飞前按照民航和空军相关管理规定,现场负责人起飞前通知运维部门相关人员,获得许可后方能开始作业。
多旋翼无人机在微地形、微气象区作业时,应现场充分了解当前的风速,作业时提高警惕。
多旋翼无人机作业时应按照微型无人机进行管理,作业时应保持直接目视视觉接触的操作方式,可以适当超视距作业。
无人机飞行,应满足《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驾驶员管理暂行规定》第8章“运行要求”,驾驶员是无人机系统运行的直接负责人,并对该系统操作有最终决定权。
巡检作业时,必须始终能看到作业线路,并清楚线路的走向,若看不清架空线路应立即上升高度退出后重新进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