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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站有关营业处所应有营业时间、列车时刻、铁路旅客购票须知、铁路旅客旅行须知和铁路旅客乘车安全须知等内容,票价、运价和杂费按规定执行明码标价。
铁路运输企业与旅客因合同纠纷产生索赔或互相间要求办理退补费用时,责任方自接到赔偿要求书的次日起,一般应于60日以内向赔偿要求人做出答复。
铁路运输企业与旅客因合同纠纷产生索赔或互相间要求办理退补费用时,责任方自接到赔偿要求书的次日起,多收或少收时应于30日以内退补完毕。
铁路运输企业与旅客因合同纠纷产生索赔或互相间要求办理退补费用的有效期为一年。
铁路运输企业与旅客因合同纠纷产生索赔或互相间要求办理退补费用的有效期从下列日期起计算:行李全批未到的为运到期限期满后的第30日。
铁路运输企业与旅客因合同纠纷产生索赔或互相间要求办理退补费用的有效期从下列日期起计算:行李全部损失时为运到期限终了的次日,部分损失时为交付的当日。
铁路运输企业与旅客因合同纠纷产生索赔或互相间要求办理退补费用的有效期从下列日期起计算:身体损害和随身携带品损失时,为发生事故的当日。
铁路运输企业与旅客因合同纠纷产生索赔或互相间要求办理退补费用的有效期从下列日期起计算:给铁路造成损失时,为发生事故的次日。
铁路运输企业与旅客因合同纠纷产生索赔或互相间要求办理退补费用的有效期从下列日期起计算:多收或少收运输费用时,为核收该项费用的次日。
丢失的旅客行李找到后,铁路运输企业应迅速通知旅客领取,撤销赔偿手续,收回赔款。如旅客不同意领取时,按无法交付物品处理。如发现有欺诈行为不肯退回赔款时,可通过法律等手段追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