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题目
《南昌局集团公司消防管理办法》(南铁保卫〔2023〕49号)规定对在消防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各部门、单位可依据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南昌局集团公司消防管理办法》(南铁保卫〔2023〕49号)规定对存在安全隐患、隐患长期不整改、隐患问题重复发生及因火灾火情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单位,严格追责考核,性质严重的,及时实施约谈。
《南昌局集团公司消防管理办法》(南铁保卫〔2023〕49号)规定结合铁路运输和季节特点,有针对性地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和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南昌局集团公司消防管理办法》(南铁保卫〔2023〕49号)规定消防设备设施交接后,施工单位未经消防设备管理(使用)单位允许,不得擅自施工。
《南昌局集团公司消防管理办法》(南铁保卫〔2023〕49号)规定新线开通且处于质保期的消防设备设施应纳入维保范围。
《南昌局集团公司消防管理办法》(南铁保卫〔2023〕49号)规定系统的操作、维护人员应经过专门培训,并经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合格后持证上岗。
《南昌局集团公司消防管理办法》(南铁保卫〔2023〕49号)规定枯草、可燃垃圾等清理工作按照“影响谁、谁负责”的原则,站场由工务负责。
《南昌局集团公司消防管理办法》(南铁保卫〔2023〕49号)规定任何人不得随意丢弃火种,进入林区的机车车辆禁止在运行中清灰、抛焦,机车火星网、车辆闸瓦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南昌局集团公司消防管理办法》(南铁保卫〔2023〕49号)规定铁路油库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石油库设计规范》等相关规定,按规定配备灭火、降温、测温、防雷、防静电、防泄漏等安全设施
《南昌局集团公司消防管理办法》(南铁保卫〔2023〕49号)规定严禁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严禁擅自改变建筑结构和用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