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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处置违反铁路乘车管理规定行为的通知》(铁总办客〔2018〕118号)规定,旅客列车发生违反铁路乘车管理规定行为时,列车长组织工作人员先行劝说制止时,应注意方式方法,言语应明确、严厉、规范,避免处置不当激化矛盾。
《关于规范处置违反铁路乘车管理规定行为的通知》(铁总办客〔2018〕118号)规定,列车工作人员发现或接旅客反映列车上发生违反乘车管理规定的行为后,迅速到达现场,开展劝阻、制止工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铁路旅客运输规程》等规定,有针对性地宣传旅客乘车的权利和义务,告知行为人其行为性质以及可能造成的后果,劝告行为人停止相关行为,同时将情况报告列车长。
《时速160公里动力集中动车组客运组织暂行规定》(铁总客〔2018〕229号)规定列车客运乘务人员应每人配备站车交互系统。
《时速160公里动力集中动车组客运组织暂行规定》(铁总客〔2018〕229号)规定时速160公里动力集中动车组列车一等座车按规定提供免费饮品、小食品等服务,卧车不提供免费餐食。
《时速160公里动力集中动车组客运组织暂行规定》(铁总客〔2018〕229号)规定遇特殊情况列车需在非本次列车图定办客站的低站台上下旅客时,列车长接到司机的通知后由列车长组织客运乘务人员手动开关车门,对所开车门实行“一人一门”防护,列车长确认全部车门关闭后报告司机。
《时速160公里动力集中动车组客运组织暂行规定》(铁总客〔2018〕229号)规定,列车停靠高站台,办理客运业务时车门不摆放安全踏板,不设置警示带。
《关于规范商务座头枕套配置管理的通知》(客管电〔2018〕48号)规定商务头枕套(片)不得印制广告,洗涤、更换标准执行《铁路旅客运输服务质量规范》有关规定。
《关于规范商务座头枕套配置管理的通知》(客管电〔2018〕48号)规定商务座皮质头枕套由客运部门对存在磨损的该车底或该区域的全部商务座皮质头枕套(含磨损和完好的)制作布质头枕套(片)。(既有动车组高级修除外)
《高速铁路“强基达标、提质增效”工程客运专业标准》(铁总运〔2017〕158 号)规定,动车组列车应选用非油炸类点心、蜜饯类、坚果、肉制品(不宜使用猪肉制品)类等无壳、无核、无皮、无骨、少油的休闲小食品,独立、密封小包装,包装印有生产日期,且易于打开便于食用,商务座品种不少于6种,特、一等座品种不少于3种,小食品每季度调整。
《高速铁路“强基达标、提质增效”工程客运专业标准》(铁总运〔2017〕158 号)规定,动车组列车专项服务备品中小毛巾应采用白色;长、宽≥25cm;全棉面料,无香,无添加剂,重量≥25g;单块独立包装,外包装有CR(CRH)标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