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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管网集团管道保护管理规定》要求,管道巡护频次应根据时期不同和管道风险特点而确定,打孔盗油高发段白天增加巡护频次后可以没有夜间巡护。
根据《国家管网集团管道保护管理规定》要求,管道巡护频次应根据时期不同和管道风险特点而确定,人员密集型管道高后果区,第三方施工损伤、自然与地质灾害等高风险段每日巡护不少于 1次。
所属企业仅针对II 级以上高后果区编制风险管控方案(即“一区一案”),对高后果区的风险管控措施、巡护要求和应急准备做出安排。
所属企业应针对每一高后果区编制风险管控方案(即“一区一案”),对高后果区的风险管控措施、巡护要求和应急准备做出安排。
一区一案指针对高后果区管段编制的风险管控方案。多个高后果区可以编制一个风险管控方案。
根据国家管网集团应急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按照突发事件性质、危害程度、可控程度和社会影响程度,突发事件分为四级:Ⅰ级突发事件(集团公司级)、Ⅱ级突发事件(所属企业级)、Ⅲ级突发事件(所属企业下属单位级)、Ⅳ级突发事件(基层站队级)。
根据国家管网集团应急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天然气保供事件不属于社会安全事件。
根据国家管网集团应急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事件。
根据《国家管网集团长输油气管道检维修管理暂行规定》,检维修工作应遵循“综合治理、分级管控、平台赋能、属地责任”的原则。
根据《国家管网集团长输油气管道检维修管理暂行规定》,检维修工作应遵循“综合治理、分级管控、属地责任、人人参与”的原则。
